实施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是党中央
第二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介绍(精选)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介绍
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贴对象:纳入补贴面积的种粮农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贴标准:2013年粮食直补标准10元/亩,农资综合直补标准96.74元/亩。
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贴兑现办法。在农村信用社为农民开设固定的补贴存款帐户,实行“一折通”办法兑现政府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
(一)乡镇财政所根据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的兑现规定和要求,编制补贴资金兑现底册,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编制补贴资金落实方案,逐级上报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办公室(以下简称直补办)审批。
(二)根据省直补办审批的补贴资金落实方案,县级财政部门按时将补贴资金从农业发展银行拨入在同级农村信用社开设的“农民补贴资金”专户同时,乡镇财政所及时将补贴资金兑现底册抄送乡镇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由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在营业网点开设的固定账户上,同时乡镇财政所向享受补贴的农民发放兑现补贴明白卡,明白卡内容包括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
(三)在补贴资金兑现期限内,各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要及时将兑现补贴明白卡发放到农户家中。对由于农村分户、合户新增加的享受补贴的农户,乡镇财政所要将新开立的农民补贴资金存款折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四)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存款折,在直补资金兑现结束后,可随时到当地或其他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业务。各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要增强服务意识,免费提供服务,为农民保留补贴存款零余额账户,以方便以后年度使用。各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不得出台任何限制农民取款的规定,不得抵扣任何款项和债务,不得向财政部门和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对尚未支取的存款,按当年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如农户的存款折丢失,营业网点应及时为农户办理挂失、补发存款折,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第三篇:xx乡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自查报告xx乡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自查报告
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12】
1根号。我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在我乡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按照省、市、县财政部门开展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我乡直补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对全乡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我乡的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乡共抽查10个行政村,走访农户45户,抽查情况表明,我乡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直补通知书,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补贴资金已于2012年2月底前足额兑付到农户“一卡通”,全乡兑付直补资金2773080.57元;全乡4087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2、操作规范,手续完善。
根据省粮食补贴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镇做到了《粮食直补通知书》、《一卡通》发放到户,直补资金兑现到户;
二、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补贴过程中,个别农户银行卡丢失以及换名,在补卡后未及时向我乡直补工作人员提供新的卡号,导致个别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不下去。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xx乡财政所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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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补贴资金兑现工作要求。在补贴兑现过程中,切实做到“四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银行卡);不准借发存款折(银行卡)之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特别是不准抵扣水费、修路等集资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财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补贴兑现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六、加强协调配合。2008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兑现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补贴资金兑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兑现到农民手中。农业发展银行要搞好资金调度,确保资金供应。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完善设施,搞好服务,保证农户支取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协调,充分运用农民补贴网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农户。各级直补办要继续实行政策宣传、方案制定、信访处理、督导检查四个“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方法,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