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方案

母婴安全是妇幼保健工作永恒的主题,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是衡量地区妇幼保健质量的重要指标。为检查我镇妇幼保健工作质量,切实掌握保健工作相关信息,同时为我镇妇幼卫生工作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科学依据,即开展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贯彻执行妇幼卫生方针,降低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二、调查对象和时间

1、对象:

(1)村出生数。即2012年10月1日—2013年9月30日之间孕满28周以上的死胎(或出生体重大于1000g以上)、死产、活产婴儿数。

(2)村孕产妇死亡数。从2012年10月1日—2013年9月30日间死亡的育龄妇女(15-49岁)中排查搜集孕产妇死亡。

(3)村婴儿死亡。即2012年10月1日—2013年9月30日之间未满一周岁死亡的婴儿。

(4)村1-4岁儿童死亡。即2012年10月1日—2013年9月30日之间未满5周岁死亡的儿童。

2、调查时间: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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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科组织漏报调查小组,到3个卫生室(10个村)进行调查,确保完成各村信息漏报调查工作。

(3)妇幼保健科负责对漏报调查的原始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上报到镇卫生院,同时留底存档。

2013年10月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