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县人民医院的信息报告与相关制度
为规范康定县人民医院应急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1、医院建立应急工作制度,公布应急报告电话,以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2、医院所属各部门应认真落实工作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始终保持在岗值班,不得漏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了解和处理相关应急事件
3、医院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院领导报告下列应急信息,职能部门汇总情况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4、发生一般事件,事发科室以口头形式报告为主,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发生重、特大事件,事发科室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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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监督检查
1、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信息报送和发布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和信息处置制度。
2、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部门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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