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上的讲话1
关于印发吴定富主席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2007-02-06各保监局、各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保监会机关各部门、各保险公司:
现将吴定富主席在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保监局和各保险公司于2007年2月28日之前,将贯彻落实的情况报中国保监会。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
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吴定富主席在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月2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总结2006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07年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刚刚结束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近几年来的金融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形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工作的任务。这次会议,对于在新形势下做好金融工作,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顺利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保险业的改革、发展、监管和防范风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是保险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切实抓紧抓好。
下面,我代表保监会讲三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2006年的保险工作
2006年是我国保险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保险业社会地位稳步提高,国际影响不断扩大,发展环境日益优化,政府、行业、社会共谋保险业发展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
(一)“三个一”工作圆满完成,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第13届年会成功召开,保险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2006年,保险业发生了具有深远影响的两件大事。一是“三个一”工作顺利完成。去年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保险工作汇报。6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6月26日和7月9日,分南北两片召开了由各省(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保险工作座谈会,国务委员华建敏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作出部署。“三个一”工作圆满完成。二是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第13届年会成功召开。2006年10月19日至21日,来自全球94个国家和地区近7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是历届年会中参会国家、地区和人数最多,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届年会。温家宝总理会见了部分与会代表,黄菊副总理出席大会开幕式并代表中国政府致辞。这次年会,扩大了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影响,为我国保险业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和广阔的舞台。
这两件大事,对保险业改革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国务院23号文件的发布,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的高度,谋划保险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中国特色保险业理论和实践取得的重要进展,对保险业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国务院23号文件发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已有32个省(区、市)政府召开了保险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当地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有30个省(区、市)政府专门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各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共出台了117个保险工作文件。相关部委也十分重视国务院2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主动研究如何利用保险机制促进本部门工作。同时,国务院23号文件在国际上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些国家的保险监管部门表示,发挥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作用,是发展中国家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有益探索。许多国际金融机构将文件翻译成本国文字进行研究。
(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保险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2006年保险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呈现出发展速度较快、增长质量较好、结构不断优化的良好局面,发展形势进一步趋好。
保险业整体实力进一步提高。一是业务持续较快增长。2006年实现保费收入5641.4亿元,同比增长14.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509.4亿元,同比增长22.6%;寿险保费收入3592.6亿元,同比增长10.7%;健康意外险保费收入539.4亿元,同比增长19%。保险深度2.8%,保险密度431.3元。二是经济补偿能力不断增强。2006年保险业共支付赔款和给付1438.5亿元,同比增长26.6%。三是资产规模稳步扩大。保险公司总资产1.97万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29%。四是市场主体逐步增加,市场活力增强。全年共有9家新的保险公司开业,保险公司达到98家;共有367家新的专业中介机构开业,专业中介机构达到2110家;新增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1家保险资金运用中心,资产管理公司达到9家。
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财产险薄弱环节得到加强,新的业务增长点逐步形成。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实现较快增长,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5亿元,同比增长16.2%,责任保险保费收入56.3亿元,同比增长24.3%。二是寿险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寿险公司更加重视内含价值和长期稳健发展,期缴业务和长期寿险业务发展较快。个险新单期缴占个险新单保费的27.9%,十年期以上的新单期缴保费收入336.6亿元,同比增长19.9%。三是中介市场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通过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占总保费收入的79.6%。四是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中、西部地区保费收入分别增长15.9%和20.7%,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和6.3个百分点。
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保险公司盈利状况继续改善。投资收益稳步增加,全年实现投资收益955.3亿元,收益率达到5.8%,比2005年提高2.2个百分点,为近3年最好水平。行业竞争力逐步提高,上市公司得到投资者的普遍认同,股价不断攀升,中国人寿市值已位列全球上市寿险公司第一。
保险业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一是根据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修改完善了《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并正式发布。二是继续推进保险公司上市。2006年12月21日民安控股在香港上市,2007年1月9日中国人寿a股上市,目前在境内外上市的中资保险公司达到5家。三是继续推动国有保险公司体制改革。中再集团获得汇金公司注资40亿美元,中华联合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四是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中国人寿参股了广东发展银行和中信证券,中国平安收购了深圳商业银行。五是成立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加强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保险保障基金目前达到80亿元。六是对外开放继续扩大。截至2006年底,我国保险市场上共有41家外资保险公司,来自20个国家和地区的133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195家代表处。保险业国际化程度逐步提高,国际合作不断加强,形成了中外资保险公司优势互补、和谐发展的局面。
(三)坚持服务和谐社会,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保险业在前些年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努力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服务和谐社会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在服务“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一是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研究制定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积极争取各地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湖北、吉林、四川等地政府下发了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文件。农业保险试点区域和险种范围不断扩大,开办了玉米、水稻、生猪、奶牛等种、养殖业保险,三年累计承保农作物面积1.45亿亩,牲畜2.46亿头。二是稳步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江苏、河南、广东等省市的66个县(市、区)参与了新农合试点,2006年参合农民2136万人,参合率91%。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1亿元,为736万人次提供补偿金额9.7亿元。三是发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重庆、河北等15个省市参保农民累计7541万人次,积累养老金27亿元。四是探索进城务工人员保险。上海、云南等22个省市累计参保人员3000万人次,提供保障金额7700亿元。五是为农民的基本生活设施提供保险。福建、厦门、浙江等24个省市开展了农房保险,累计承保1800万户,赔款2亿元。海南、广西等25个省市开展了农机具保险,累计承保农机具296万台,赔款3.8亿元。六是探索计划生育养老保险。陕西、湖南等12个省市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了母婴健康、独生子女健康等保险,累计240万户家庭得到保险保障,支付赔款2400万元。
在完善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一是积极发展企业年金业务。推出了适合中小企业的年金集合计划。目前,养老保险公司已经受托了295家公司的企业年金计划,受托资产16.3亿元,占全部法人受托人业务的65%以上。二是为城镇低保人群提供保障。在政府支持下,新疆伊犁地区的保险公司为当地80%的低保人口提供了“低保人群综合医疗保险”。辽宁锦州开展了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保险试点,参保特困居民4.5万人。三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共援建57所希望小学,新华人寿捐资1000万元在甘肃建万口“母亲水窖”,人保寿险设立了医学助学基金,每年资助710名贫困学生,这些公益活动有效提升了保险行业形象。
在参与社会管理,促进公共服务创新方面。一是推动责任保险发展。与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安监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责任保险产品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中国人保开发了新的工程质量保险和旅游责任保险产品。二是确保交强险制度顺利实施和平稳运行。科学确定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审核批准了保险行业协会申报的条款和费率方案,研究制定了配套规章制度及费率浮动机制框架,推动建立保险业与交通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交强险市场的跟踪和检查,配合财政部制定救助基金办法。三是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与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见》。山东聊城和青岛发展治安保险的经验,得到了中央综治部门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在支持金融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面。一是支持商业银行改革。多家保险公司作为战略和财务投资者参与商业银行的上市重组。保险公司投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a股合计188.9亿元,h股125.1亿港元,分别占中国银行a股和h股的23.2%和5.8%,占工商银行a股和h股的30.5%和6.8%。二是支持汇率体制改革。推动保险机构购汇投资境外市场,2006年保险业境外投资24.6亿美元。三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保险资金积极参与投资京沪高速铁路项目,投资额已达到100亿元。四是支持出口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40多家中外资银行开展了贸易融资合作,为出口企业提供了1100多亿元的资金支持。
(四)加强改善监管,保险业防范风险能力不断提高
坚持“两手抓”的监管思路,在加快发展的同时防范风险不放松,不断完善“三支柱”监管体系取得积极成效。
在市场行为监管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二是针对影响保险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整合全系统监管力量,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公司、重点业务,开展全国专项现场检查。共查实3259项违法违规行为,对200家机构、60名高管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认真妥善处理信访投诉5792件,维护了保险市场的稳定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三是稳步推进行政处罚信息披露,加强对保险业的社会监督,提高了保险监管的权威性和透明度。
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一是制度建设得到加强。近几年保监会陆续发布了一系列资产、负债评估标准,偿付能力报告制度体系初步建成。二是偿付能力监管的效率得到提高。加强了偿付能力季度分析,完善了偿付能力预警体系,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做到了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理。积极促进保险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2006年共有31家公司增资127亿元,3家公司发行次级债53亿元。三是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环境得到改善。通过建立年度报告三方会谈制度,引导和推动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偿付能力管理理念的提升。四是下发《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通过业务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确立寿险公司的总体风险等级。
在公司治理结构监管方面。一是发布《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研究制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等配套制度,初步建立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基本制度框架。加强内部审计责任人制度研究,强化内部审计在公司内控建设和内控评估中的作用。二是对44家中资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摸底检查,举办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培训班,对部分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进行了培训。三是探索治理结构监管的有效手段,列席部分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建立高管人员和董事谈话制度,向问题公司下发治理结构监管函,督促相关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五)全面加强行业基础工作,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保险业高度重视行业基础工作,把它作为提高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环节,切实加以推进。
在法制建设方面。新一轮《保险法》修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送审稿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加强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保险监管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在保险产品建设方面。一是加强保险产品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了商业车险、人身保险及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的开发和管理制度。二是推动行业标准条款的制定。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大型商业保险纯风险损失率表和行业指导性条款费率。指导行业协会研究制定重大疾病标准定义,研究制定了意外险、定期寿险等五个通俗化人身保险示范条款。三是加强对保险产品审查力度。对财产保险公司700多个在售产品进行了清理修订,对人身保险公司的105个产品条款进行重点审查,有效保护了被保险人利益。四是进一步完善精算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和《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促进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创新与规范。建立和完善非寿险精算制度,提高非寿险产品定价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在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方面。一是加强统计制度建设和分析监测。制定了交强险统计制度、养老保险统计制度和保险外币统计制度。推出了保险业与宏观经济相关关系指标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初步成型。二是组织开展保险统计现场检查,促进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三是标准化建设取得突破。发布“保险术语”标准,制定保险业标准化五年规划和“银保数据交换”标准。四是发布保险业“十一五”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开展保险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出台《保险信息系统应急协调预案》。五是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得到加强。首个保险业务稽核软件投入使用,保险产品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顺利推进。此外,保监会网站在政务公开、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一是财税政策环境明显改善。推动下发了《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协调新型寿险产品免征营业税的政策取得积极进展,共有22家寿险公司的38个万能寿险产品被批准免征营业税。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制定新会计准则,并就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进行部署和培训。二是保险进教材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教育部与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保险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大学、中学和小学加强保险教育,这事关保险业发展的百年大计。三是宣传工作继续加强。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3次,31家中央和首都新闻单位采写的保险新闻报道6100多篇。委托保险学会开展了近百万人参加的保险诚信教育知识竞赛。安徽、大连等地积极开展保险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三进入”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与此同时,国务院派驻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在财务和经营行为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回顾2006年,保险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部委、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更是保险业全体干部职工拼搏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保监会向保险业全体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对长期关心和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同志们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六大以来,我们按照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经过不懈努力,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业发展道路。对于什么是中国特色保险业,我们有几点初步的认识。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保险业发展全局。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道路,实质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发展之路。国务院23号文件作为中国保险业的纲领性文件,是科学发展观在保险业的具体要求和集中体现。在新时期新阶段,保险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把国务院23号文件贯彻好、落实好,不断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把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保险业才能真正做大做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保险业前进中的问题。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宽,将在较长时期内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必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不断增强保险业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又好又快做大做强保险业。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把加强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作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和消除,有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在提高引领发展能力的同时,必须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把建设创新型行业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创新是现代金融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提升我国金融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关键,必须把提高金融创新能力放在金融工作的重要位置。保险业发展的实践证明,每一次大的创新,都会带来发展的一次飞跃。必须进一步弘扬创新精神,拓展创新思路,提高创新能力。
第六,必须始终坚持把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作为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依靠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加快发展保险业,是十六大以来保险业改革发展得出的宝贵经验,是对传统保险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的必然要求。在保险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必须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关于当前保险业的形势
(一)对保险业发展形势的总体判断
当前保险业发展的总体形势很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从宏观形势看,发展的外部条件十分有利。和平、发展、合作仍然是时代潮流,世界经济有望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有利于保险业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更好地促进自身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呈现出增长速度较快、效益较好、物价水平较低的态势,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对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
二是从行业自身看,我们具备了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发展实力明显增强,保险业务收入年均增长超过16%,是国民经济中发展较快的行业之一。保险公司总资产是2002年的3倍,保险密度提高了81.2%,保险深度提高了0.3个百分点。保险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保险公司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努力转变增长方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保险行业盈利能力逐步提升。保险业发展活力得到增强,在金融业中率先完成了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造,先后有5家保险公司成功在境内外上市,现代保险企业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对整个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三是从政策环境看,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和关心保险业发展,多次对保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指出,保险是一个重要的行业,保险业发展有利于稳定人们未来预期,从而促进消费,扩大内需,这是关系全局的一件事。国务院23号文件发布后,保险业在国家经济社会整体布局中的定位更加清晰,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很多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把保险业纳入自身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社会各界对商业保险在现代经济社会中重要作用的认识逐步提高,保险业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改善。
在看到难得发展机遇的同时,保险业应该以更加强烈的忧患意识,认真审视发展面临的差距和挑战。一是与国际保险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国gdp世界排名第4位,但保费收入排名仅第11位。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为8%,我国仅为2.8%。人均保费世界平均为512美元,我国仅为55.3美元。保险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3.1%,远远低于发达国家20%左右的平均水平。二是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与国外先进保险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保险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治理结构建设形似而神不似,保险企业经营机制尚未根本转变,业务单一,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公司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不强,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金融市场全面开放,保险业面临的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提高保险公司竞争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三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趋势深入发展,全社会对保险业的要求越来越高。此外,随着金融综合经营的逐步发展,以及不同金融行业之间产品替代性的不断增强,保险业还面临着来自其他金融行业竞争的压力。
总体来看,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保险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更加刻不容缓,更加迫在眉睫。放慢速度,就意味着相对退步;原地踏步,更无异于自甘落后。
(二)着力解决保险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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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保险业是一个服务行业,作风建设关系到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关系到广大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全行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大兴学习之风,建设学习型行业。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要努力学习宏观经济知识,正确分析保险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驾驭保险市场的能力;要努力学习科技知识,提高运用科技知识促进保险业发展的能力;要努力学习社会管理知识,提高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的能力。
振奋行业精神,形成良好的行业作风。当前,保险业的作风总体上是积极向上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与行业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主要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抓发展没有思路,搞创新没有办法;追求享乐,铺张浪费,消费相互攀比,花钱大手大脚,不比贡献比待遇,不比能力比位置;独断专行,我行我素,工作中不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