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支队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队长蒋光辉任组长,政委何景渝、副支队长曹晋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支队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支队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培训会,并对照年初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并在各单位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各单位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拓宽渠道,及时公开
支队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政务外网和支队互联网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使服务窗口面向更多的服务对象。三是通过在车管所服务大厅、事故、秩序处理窗口设立公开栏、公示栏、利用led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度,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19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法规公文信息33条,工作动态信息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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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其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能力素质。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