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
2、院内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至少包括医疗救治组、疫情管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3、各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4、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报告。
5、疫情管理组在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同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6、医疗救治组负责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7、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留验和医学观察。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8、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9、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10、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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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报告方式以电话报告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络报告。
4、对法定传染病疫情除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外还需进行网络个案报告。
5、配合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同时开展灾后防病工作报告如灾后居民伤情报告、灾后就诊变化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