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妇女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人口计划计生局关于印发**市育龄妇女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积极领导下,自五月以来对我镇15-49岁育龄妇女相关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核查,截至目前,我镇已完成相关核查工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自5月22日全市育龄妇女基础信息核查工作会议之后,我镇立即召开各村(社区)三级干部及计生专干大会,并成立了领导小组,镇长张永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计生办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核查领导小组,同时安排了以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负责人,村(社区)计生专干为信息核查业务具体操作人员。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年终计生工作考核。

信息核查员通过全面入户核查做到户户对照户口本,全家外出的通过电话和短信进行核查,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主要针对对比公安信息、对比新农合信息等方式对育龄妇女信息进行核查。在信息核查过程中,分管领导多次召集计生专干和村(社区)书记召开相关会议,跟进核查进度,提高核查质量,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完成信息录入及核对,随时了解核查相关情况。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对各村(社区)信息核查进行录入和发现信息不正确的及时联系村(社区)计生专干到镇计生办进行逐一进行核对。

二、工作成效

我镇育龄妇女共计5438人,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此次共核查5438人,核查出有误育妇人数92,其中包含姓名错误6条,性别错误0条,出生日期错误34条,身份证号码错误及缺失47条,婚姻状况错误51条;漏报育妇人数为10人;配偶信息错33条,姓名错误4条,性别错误0条,身份证号码错误及缺失20条,与育妇关系错误1条,婚姻状况错误10条,漏报人数13人;信息有误的子女人数14条,其中姓名错误9条,性别错0条,出生日期错误12条,身份证号码错误及缺失87条;与育妇关系错误1条,政策属性错误0条,孩次错误0条,漏报子女人数19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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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按时报送信息,提升工作技能,同时要求村(社区)计生专干熟练掌握计生e通,通过计生e通及时上报信息和修改数据,做到信息及时和准确。

**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