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完善政务调研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调研工作,切实提高政务调研工作的实效和成果转化利用率,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强政务调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政务调研工作的重要性

政务调研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实施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准确把握发展形势的有效途径,是反映基层工作、交流典型经验的重要平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对做好政务调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抓好政务调研工作就是直接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把政务调研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准确把握政务调研工作重点

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领导决策、展示工作亮点、解决疑难问题”的总体要求,在调研中突出抓好四个方面:

(一)围绕发展目标开展调研。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以及年度目标任务进行深入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对策。

(二)围绕重点课题开展调研。由市政府研究室牵头,每年印发《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指南》,各单位参照《指南》所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重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深入分析研究。

(三)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要围绕扩大城乡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管理、加强生态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领导关注、群众关心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选择具有针对性的调研课题进行调研。

(四)围绕典型经验开展调研。及时挖掘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对特色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局工作开展。

三、健全完善政务调研工作机制

(一)实行目标考核。将政务调研工作纳入市政府专项目标考核。各区、县全年上报调研文章不得少于8篇,被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调研》或省政府刊物采用不得少于2篇;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垂直管理单位全年上报调研文章不得少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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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各区、县和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督办,明确本单位、本部门政务调研的具体责任人。要不断加强和完善调研机构设置,并为政务调研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二)加强调研队伍建设。各区、县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注意选拔政治素质好,具备一定文字和理论水平,熟悉、热爱调研业务的同志充实政务调研队伍,高度重视调研干部的培养和使用。

(三)改进调研工作方法。要继承和发扬优良调研传统和方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重视掌握和分析第一手材料,重视学习和运用现代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技术,不断创新调研工作的理念和方式;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在收集整理、传输处理信息方面的优势;注重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主动性研究与服务性研究相结合、综合调查研究和专题调查研究相结合、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相结合,真正做到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实效,不断提高调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