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信息采集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充分满足社区群众服务需求,增强社区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我市社区化服务与建设工作水平,现就加强社区信息采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增强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促进社区服务全面上水平为目的,通过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主题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需求信息,帮助群众解决现实困难和问题,逐步建立起社区工作人员与社区群众互动沟通、和谐融洽的良好关系,推动社区化服务与建设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
二、采集内容
社区信息分为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信息两部分。基础信息包括社区群众姓名、家庭人口、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联系方式、何类服务对象、家庭收入来源及经济状况等资料;服务需求信息主要是指社区群众最普遍、最现实、最迫切的服务需求,包括方针政策、科技信息、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等。(参见附表)
三、方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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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区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社区各站(室)服务人员从办公室走出去,深入基层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民政、卫生、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文化、体育、农业、商贸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坚持服务前移,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指导好社区信息采集工作。
3、改进社区服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区要建立完善信息采集、办理、反馈工作机制,将了解到的群众服务需求,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到有关责任人员,实行限期办理、上门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保证服务质量。同时,结合信息采集工作,定期搞好情况分析,调整充实现有服务内容,合理增加服务项目,最大限度地方便社区群众,不断提升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水平。
4、严格监督考核。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和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实地了解各社区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情况,搞好定期通报,推动工作开展。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内部管理机制,随时检查考核社区工作人员包村包户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信息采集、办理、反馈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