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评汇报
省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
今年以来,在省政府信息产业办及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序、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云南省监察厅关于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信产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现将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
根据云政办发〔2007〕27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工作要求,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玉政办发〔20*〕19号),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张玲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少云、市政府信息产业办主任马金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国家保秘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新闻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主管部门,设立工作机构
1、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玉政办发〔20*〕18号文件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
市信息产业办为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措施,为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编制提供指导,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平台和政府网站建设,为各县区、各部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信息公开条例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
市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对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市人事局负责把《条例》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市新闻办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明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玉政办发〔20*〕18号文件明确。市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信息产业办,对外统称“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筹备初期,专门从相关市直部门抽调了20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市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条例》正式施行后,市信息产业办专门安排3位同志,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市直各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这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及人员保障。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通知》(玉政办发[20*]24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信息,我市明确要求市属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并确定1位同志作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同时要求部门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能及时获取本部门及内设机构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熟练掌握电子公文处理和办公软件的使用,熟悉本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后台维护。专职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紧密配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本部门产生的各类信息,并于每月10日前,按照《*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绿色通道”信息分类目录》中确定的信息类别,主动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负责编制并按时报送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负责维护本部门信息公开网站。
(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玉政办发[20*]245号明确要求:从今年起,市政府将把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部门行政效能考核范畴。经年度考核和现场抽查,如各县区、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领导重视不到位、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经费不配套、《指南》和《目录》编制不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将按照省政府“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和领导实施问责,并予以通报批评。
为保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市级财政及时安排了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加强部门协同,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为确保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努力建设法制政府、透明政府,我市将促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从今年3月至今,重点组织开展了以下三次培训:
1、在全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工作人员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中全面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
今年3月中旬,根据省政府云府发电〔20*〕3号文件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经我市保密局、市人事局、市信息产业办和市政府法制办四家单位领导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玉府发电〔20*〕1号《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组织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点培训各县区、市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此,专门成立了由市保密局、市人事局、市信息产业办、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组成的“*市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明确要求各县区和市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此次培训实行各县区、各部门分级负责,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或专题讲座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市近2万名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使全市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到《条例》施行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专项培训。
3月11日下午,为全面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市信息产业办专门组织了一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目录编制业务培训会议”,邀请省信息产业办政策规划处宋雪梅副处长及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应用推广科科长赵壤分别就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相关业务知识、政策规定、编制规范,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模板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等技术要求等作了专题讲座。全市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领导、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领导和技术人员;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等共计17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3、组织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维护培训。
按照市委、市政府“管理科学、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全面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信息产业办于5月29日下午在*师范学院计科系举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维护培训”。此次培训邀请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应用推广科科长赵壤就政府信息公开使用操作及信息维护、管理等相关内容作了上机培训。市政府各委、办、局,中央、省驻玉单位及部分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认真梳理政府信息,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为切实做好我市《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为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可借鉴的标准和规范,我市专门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等18个部门抽调了20位同志,组建“*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办公室”。采取在市信息产业办集中办公的方式,由市政府办和市信息产业办的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组织做好《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同时,为充分挖掘市级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信息服务潜力,切实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市信息产业办在规范编制《*市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工作创新性研究,突出“以人为本、立足需求,整合资源、服务公众”的主旨。编制并公布了《*市“政府信息公开绿色通道”信息分类目录》,并依此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绿色通道”,以公众信息服务需求为导向,有效整合各类政府信息资源,设立“公民服务”和“证照申领”两个大类,包含“生活”、“家庭”、“住房”、“教育”、“工作”、“出行”6个分类和“婚姻登记”、“户籍身份”、“房屋产权”、“人才服务”等30个子类的信息,涉及各类政府信息近1500条,证照申领130余个,全面涵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日常事务的办理和相关证照的申领事项。
(二)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市级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的规范性
为确保市级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的规范性,我市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还及时印发并在网站上发布省信息办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公布了咨询电话和专用邮箱,随时受理各单位和咨询。市政府玉政办发〔20*〕245号文件还明确要求:市级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应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对本部门信息的梳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细化并规范编制本部门的《目录》,并按《目录》规范列出信息类别,主动、及时地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同时,按《目录》明确的信息体系全面公开本部门信息。各单位自建有部门门户网站的,应同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信息。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对市属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含中央、省驻玉单位)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发布情况实施定期后台技术监测,于每月5日前,督促各部门按时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所需的信息,并于每月15日前,编制并发布《*市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督查情况月度通报》。
(三)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我市明确要求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省里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应工作制度,主要包括:
1、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2、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发挥保密工作机构的作用,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4、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今年5月8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玉政办发〔20*〕74号),印发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处理文书汇编》中包括:《*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制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12项制度及《*市政府信息申请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件证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16个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文书。我市《*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处理文书汇编》的正式印发,从制度及程序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由*市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了我市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
1、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的原则。
2、各单位要明确一位单位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3、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要依照各业务工作系统中央国家机关会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逐件填写《*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办公室主任保密审查,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公开。
4、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承办人拟定意见、办公室主任审查、分管领导批准三个层次进行。
5、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出现有争议和不明确事项是否涉密时,应填写《*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送审函》,送同级保密工作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五)强化督促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制度。
为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管理,有力推进各县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20*年7月30日,市政府办专门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9号),要求:自20*年8月起,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上报本单位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上报本县区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于每月15日前,通过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汇总发布《*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
为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建立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工作机制,切实减轻各级各部门的工作量,20*年9月2日,市政府办又专门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6号),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月报》的主要内容、格式及报送规范,还统一制作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统计报表》,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按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工作月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机制。
(六)加强信息反馈,建立定期发布“*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报”的工作机制。
为更好地履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使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位领导、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各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建立了定期编制发布“*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报“的工作制度。20*年度,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编制14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报》,通过全市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向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及时发送,累计发送10*0份。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号)明确要求: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管中心必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抓好应用管理,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抓好内容建设和完善工作,畅通链接,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政府信息公开评议专栏,建立起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各县区人民政府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已建网站的部门应将公开的信息在其网站上公布,并与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链接。暂不具备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将《条例》规定要公开的信息交由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要在不断完善政府公报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设施,拓展公共查询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建立健全我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和途径,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按照省、市要求,加强组织协调,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搭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整合各级政府信息资源。
1、开设“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专用邮箱”,畅通信息公开工作沟通联系渠道。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筹备初期,我市在积极组织各县区、市属各部门建立信息公开网站的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认知面,于20*年3月初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网”首页上专门开设了名为“推进信息公开,打造透明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中开设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条例解读”、“资料下载”等栏目。在《条例》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过程中,及时利用专栏公开各项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公示各单位的《指南》和《目录》,提供各类常用资料和表格的下载,提供对《条例》的专业解读。专栏的开设,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准备工作的开展。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和意见建议,专门设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xxgk@)”和专用电话(*77-2072595)。同时,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均设立信息公开专用邮箱和联系电话。进一步畅通了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同各县区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渠道。
2、规范建设统一平台,有序整合信息资源,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绿色通道”
为充分挖掘市级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信息服务潜力,切实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市信息产业办坚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整合资源,强化服务,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的信息公开体系,切实加强工作创新性研究,组织技术力量对“*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新版“*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于11月10正式上线。
新版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突出“以人为本、立足需求,整合资源、服务公众”的主旨,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绿色通道”。以公众信息服务需求为导向,有效整合各类政府信息资源,设立“公民服务”和“证照申领”两个大类,包含“生活”、“家庭”、“住房”、“教育”、“工作”、“出行”6个分类和“婚姻登记”、“户籍身份”、“房屋产权”等30个子类的信息,涉及各类政府信息近1500条,证照申领130余个,全面涵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日常事务的办理和相关证照的申领事项,实现了各类政府信息资源的有序整合,充分挖掘了各类政府信息资源的服务潜力和应用价值。
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改版、政府信息公开“绿色通道”的建立,既立足实际,又突出特色,既符合全省统一建设标准,又力求实现服务理念创新,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之路。
(二)立足*本地实际,加强协调机制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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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加强部门协同,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各单位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及业务素质,努力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进一步加强同省网管中心的业务交流和联系,积极寻求上级技术部门对我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的支持和帮助,加强对网站建设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努力提高网站建设和维护水平。
5、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强化对各县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有力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