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x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各企业安全信息报送、组织和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渠道畅通、程序规范,提高安全事件应对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以下简称安全信息)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记录、汇报、数据及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类不安全事件。

第三条

安全信息报送实行分类、分级、逐级报送的原则,任何企业和部门应当按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报送安全信息,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各类安全信息,不得阻挠安全信息的报送。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

xxx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企业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并按照有关要求向上级管理部门、地方政府报送;负责对各企业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第五条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报送的安全信息资料负领导责任;各级分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报送的安全信息资料。

第六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资料的分类收集、建立台账,并负责及时、准确、完整的向上级企业报送安全信息。部门负责人为报告安全信息报送的责任人,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应报xxx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人员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将新变更的人员信息进行报备。

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接受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及预警信息,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其他相关部门和子公司负责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安全信息资料中涉及到本业务范围内的信息和数据。

第八条

企业任何一名员工在发现或发生不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本班组、部门、企业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行政一把手或安全分管负责人汇报。

第三章报送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九条

安全信息报送分为。日常信息报送、特殊情况信息报送和事件(事故、未遂事件)信息报送。

第十条

日常信息报送

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情况。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会议情况,需上传照片或扫描件形式的原始会议记录和签到表。

2.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每年7月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次年1月5日前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附件一)外,还需上传照片或扫描件形式的企业安全检查记录表。

4.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每年2月底前上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5.工程项目“三同时”资料。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工程建设前期和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要求分别提交设计图纸安全项目会审表和安全项目竣工报验表。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信息报送

1.安全值班情况。按上级企业通知要求报送值班表。

2.区域内发生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如地震、大风、洪水、泥石流等情况)导致企业出现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在灾害发生12小时内,将企业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通过电话向xxx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部简要报告情况。

3.上级企业要求报送的其他安全、职业健康、社会类信息

第十二条

事件(事故、未遂事件)信息报送1.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

2.发生一般火灾事故、较大工伤亡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上(含)的企业必须从发生事故之日起算,在2小时内报xxx公司,并按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发生工伤重伤事故或一般交通事故的企业,必须在3日内向xxx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如发现故意隐瞒不报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将取消安全先进企业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在全系统内通报批评。

4.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使受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同时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自《工伤认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5日内,向xxx公司安全管理部上报工伤情况说明及《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5.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进行汇报。情况危机时,也可越级直接汇报至企业行政一把手。

6.发生其他非我方责任造成企业财产损失和职工伤亡的事件,应当立即向上级企业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

收集的安全信息、资料应分类保存,登记建档,以便核对和检索。资料归档应尽可能的做到纸质和电子文件双重保存,重要的、使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

第十四条

安全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借阅、销毁,做好保密工作;重伤和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建设项目“三同时”和事件类信息归档资料应长期保存,其他资料保存期一般不少于5年。

第五章通报及考核

第十五条

xxx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评价,定期对各企业报送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上传到企业内部网站。

第十六条

安全信息上报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未按时、按要求上报的按照《xxx安全检查、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如发现故意隐瞒不报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将取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资格,情节严重的,全系统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文中要求的上报时限均以“工作日”计算,遇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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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五、信息报送员:周宏(电话:15186525525)

万屯镇贡新小学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