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海事局政务中心职责
1、负责受理局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
2、负责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审查,并对受理后审批(审核)事项各环节的全程催办。
3、负责各类行政许可审批结果的送达。
4、负责提供海事监管业务的宣传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5、负责本中心职工、设备等日常管理。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中心地址: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钱塘江路10号值班电话:0417-6246330
营口海事局海事处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鲅鱼圈海事处
营口港区海事处
盘锦海事局
海巡支队
地址: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钱塘江路10号0417-6269471营口市站前区货场里59-0号0417-3843009盘锦市大洼县辽滨经济区0427-8800323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钱塘江路10号0417-6245945值班电话:
第二篇:天津海事局营口航标处天津海事局营口航标处
锦州港航标保养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工作报告备案
(招标项目代码:04162006020020)
天津海事局营口航标处锦州港航标保养基地已经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受业主委托,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审查已在锦州市市计划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及锦州市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通过,本次招标工作自2006年8月2日发布公告起,至2006年8月31日招标结束止,历时30天。现将本次招标工作报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天津海事局营口航标处;
项目名称:天津海事局营口航标处锦州港航标保养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地点:锦州开发区;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天津海事局营口航标处锦州港航标保养基地建设工程,包
括场地和土建、水、电、装修等设计文件所示范围内的全
部内容。
二、招标情况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6年8月2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6年8月4日~2006年8月10日,共计6个工
作日;
招标文件发售情况:共3家投标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抽取情况:本次评标委员会共由5名评审专家组成,其中建
设单位1名,另外4名专家在锦州开发区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时间
是开标当日上午8。00时。
三、资格预审(后审)情况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的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了投标资格审查。
四、投标与开标情况
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共计收到投标文件份数为3份,开标大会在2006年8月28日北京时间9:00时在锦州市开发区政府办公楼五楼第七会议室,锦州市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天津海事局及营口航标处均派人参加。整个开标大会由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徐杰同志主持。
五、评标情况
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审专家组成,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专家们先后进行了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和详细评审,并按照评标原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了打分、汇总和排序。最后,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锦州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示及定标情况
2006年8月30日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2006年9月4日在上述网站上进行了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内无疑义。
中标结果如下:
锦州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第三篇:上海海事局网上政务中心使用须知上海海事局网上政务中心使用须知
1.简介
1.1上海海事局网上政务中心(以下简称“网上政务中心”)是海事行政审批网上申请和办理的统一平台。登录上海海事局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可进入。
1.2在上海海事局辖区内办理海事行政审批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成为网上政务中心的用户。
1.3网上政务中心提供下列服务:(1)办事指南公开和表单下载;
(2)海事行政审批的网上申请、网上领证;(3)查询海事行政审批的办理过程;(4)海事行政许可办理结果的公开;(5)海事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预约;(6)与上海海事局之间便捷的交互沟通。
1.4网上政务中心的用户注册和使用,遵循自愿、诚信的原则。
2.服务范围
2.1办理下列业务的,可以在线或现场提交申请,下载相关执法文书和办结的证书,并可以查询办理的状态(流程见图1):
(1)东海海区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移或其他状况改变审批;(2)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3)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
1(4)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5)沿海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水上拖带许可;(6)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7)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
2.2办理下列业务的,可以在线提交申请,下载相关执法文书,并可以查询办理的状态,但需至现场领取办结的证书(流程见图2):
(1)《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2)《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3)《非持久性油类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4)《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签注;(5)《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签注;(6)《程序与布置手册》签注;(7)《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签注;(8)《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签注;(9)《过驳作业计划》签注;
(10)《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11)船舶进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2.3办理下列业务的,请在线提交申请,无需至现场办理,相关结果将在局官网上公示:
(1)游艇俱乐部备案;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海事局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及其直属海事机构对全国中央水域实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主要职责为“三保一维护”,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上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还代表中国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道测量组织、国际航标协会、国际劳工组织和亚太地区海事机关首脑论坛等国际组织的活动,负有维护我国海上交通利益的重要使命。
中国是世界航运大国,长期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始终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为航运业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保障作用。截止2011年底,全国直属海事系统已拥有各类船舶1153艘,在沿海主要港口和重要通航水域建成以雷达监控为基础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并已建成覆盖全国沿海的差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dgps)和水监信息系统,拥有较为完善的海岸电台、海上无线电通信系统、覆盖我国沿海近岸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中国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lrit)。当前,世界发达国家都在加快海事发展步伐,海事队伍已成为保障经济安全、水域清洁、人命安全、反水上恐怖和维护国家海洋领土主权的重要力量,这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更提出了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