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下的假冒伪劣现象
题目:信息不对称下的假冒伪劣现象
2016年6月4日
信息不对称下的假冒伪劣现象
摘
要
近几年来,假冒伪劣产品愈来愈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人们的正常生活。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其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是市场上消费者与厂商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信息的失衡,本文分析了信息不对称下的假冒伪劣产品这一现象,并指出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危害以及解决办法。
关键词:假冒伪劣,信息不对称,原因,危害,解决办法
引
言
近些年来,假冒伪劣产品十分盛行。毒大米,毒馒头等等食品安全问题,不断的冲击着我们的视野。各种山寨产品,也挑战着我们的底线。并且假冒伪劣产品并不只出现在一些小的作坊里,像三鹿这样的大企业也难逃其咎,可见假冒伪劣产品的发展已经到了多么迅速的地步。虽然各种媒体以及相关部门都在不断的曝光和惩治这种行为,但现实中的假冒伪劣产品依旧严禁不止。
1假冒伪劣产品存在的原因
1.1定义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1.2传统原因
传统分析认为,其原因有:一是生产者和销售者对利润的贪婪追求;二是消费者的软弱和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三是法律不健全和地方保护主义。前两个原因其实和问题基本上是无关的,因为卖方对利润的贪婪追求同样也是技术进步和质量改进的强大动力,这关键看厂商所面临的市场约束条件;消费者买了假货不诉诸法律解决也许完全是出于理性的计算,比如想免费搭车等。至于说法律不健全和地方保护主义确实揭示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即合约的实施效力问题,但这种解释往往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运用法律手段来监督和实施产品质量的成本——包括昂贵的货币成本和时间成本。所以这些分析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们都没有揭示假冒伪劣现象的深层次原因。
但在现实生活中,大家普遍能想到的就是“地沟油”,“毒奶粉”等等,这些有关食品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它对于普通百姓的影响最大,直接影响广大群众的健康。对此种假冒伪劣产品,大部分消费者会选择花取更多的钱来购买高质量的产品,防止此种假冒伪劣产品对自身产生大的伤害。另外一种假冒伪劣产品就是人们所说的各种“赝品”,这类产品虽然质量比较差,但是一定程度上还可以进行使用,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所以部分消费者就会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水平,以及利用程度,部分人就会因此选用这种假冒伪劣产品从而放弃正品。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假冒伪劣,给了部分消费者截然不同的选择。
2信息经济学解释下的原因
2.1信息不对称的定义
信息不对称是信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原理,所谓信息不对称就是指信息在各主体之间分布不均,与客观现实存在偏差。
2.2信息不对称的原因
第一是由于社会分工愈来愈细。对每一项专业来说,专家和非专家所具有的知识差距越来越大,同一行业的两位专家都完全有可能无法理解对方的专业知识。第二是由于私人信息的存在。人是复杂的,难以捉摸的,这使得关于人自身的一些信息具有隐蔽性,如身体状况,情感波动以及消费偏好等,都成为隐蔽的个人信息。
2.3假冒伪劣产品存在的原因
非对称信息的存在,使得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面有可能采取欺诈手段,来为自己谋取私利。而这种谋取私利的行为往往会损害对方或社会的福利。信息不对称造成市场交易双方的地位不平衡,人们天生的利己心决定了信息优势方往往会利用其信息优势地位,采取各种手段,千方百计隐蔽有关的信息,转嫁本应由自己承担的成本或风险,牟取不正当的私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同厂商相比处于相对信息劣势地位,而厂商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厂商对自己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了如指掌,而对广大普通消费者来说,他们对厂商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却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只能通过对商品商标、品牌获得粗略的信息。一些不法厂商往往滥用这种信息优势,利用他们同消费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生产、销售大量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欺诈活动,不但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和正当经营厂商的权益,并且危及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假冒伪劣产品存在的危害
非对称信息的存在使要素市场、产品市场很难能够以一种最有效率的方式来配置,导致资源配置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严重的时候还会导致市场失灵。由于信息不对称有事前、事后之分,相应的带来了两种不同的后果:一种是由于信息事前、事后之分,相应的带来了两种不同的后果:一种是由于信息事前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问题,另一种是由于信息事后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问题。
逆向选择指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消费者由于缺乏鉴别优劣真伪的有效信息,只能根据市场产品的平均质量水平决定支付意愿,从而导致生产者选择低劣化的现象。逆向选择的经典案例是阿克洛夫于1970年对二手车市场的研究。在旧车市场上逆向选择问题来自买者和卖者有关车的质量信息的不对称。卖者拥有二手车质量方面的隐藏信息,买主只有在购买了二手车之后才能了解它的质量。二手车市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在时间轴上可以表现为如下
因而,买者只愿意根据平均质量支付价格,这样一来,质量高于平均水平的卖者就会退出交易,只有质量低的卖者进入市场,结果是市场上出售的旧车的质量下降,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进一步下降,更多的较高质量的车退出市场。如此循环,在均衡的情况下,只有低质量的车成交。
道德风险问题是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代理方在合同或契约签订后,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或隐藏行动,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居于信息劣势的委托方的利益,以至损害社会福利的一种行为。在市场交易中,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后,相当于被欺骗,商品部分隐藏的信息也会由此暴露出来,从而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威胁。
3.1增大社会交易成本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会使消费者产生逆向心理,比如把所有的人都当作骗子,把所有的产品都视为假冒伪劣。因为缺乏安全感大多经营者认为在商务活动中需要提防,在地方政府、企业、消费者应密切配地方政府、企业、消费者应密切配购买原材料和生产设备时都要经过调查再买或直接去生产厂家购买,而选择直接去市场购买的比重则降低,这种逆向选择增大了社会的交易成本。
3.2严重影响了中国企业在世界市场的形象
生产和资本全球化的发展决定了任何国家发展经济都必须利用外资。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更是把引进外资作为加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措施。但在中国市场上出现的假冒国外名牌产品价值数额巨大包括名牌时装、洋酒及家用电器等,严重影响了中国企业在世界市场的形象,严重影响到我国与世界各国正常的经贸往来。这一违法行为也吓跑了一部分想来中国投资的投资者,因为他们认为假冒伪劣已成为在中国投资最大的风险。
3.3使国内名牌企业蒙受重大损失
知名企业产品的市场被挤占,企业长期创立的品牌等无形资产被侵害。部分地方甚至出现打假主体错位的现象,企业为打假甚至连生存都成问题。获巴拿马博览会金奖的名牌产品杏花村汾酒,受山西朔州假酒案连累,销售量曾一度下降了一半多多年盈利的企业竟因此而出现亏损。
3.4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的卷烟零售市场每年就平均有100万件假冒“红塔山”、“中华”、“阿诗玛”等名牌香烟,单此一项每年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10亿元之多。从另一方面看,因为市场经济是一种用价格机制来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体制,而由于假冒伪劣产品市场上存在信息的不对称,价格机制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导致市场失灵,无法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
3.5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考生十年寒窗苦读,却毁于考试时用的假冒伪劣中华2b铅笔。因假冒伪劣的2b铅笔远远达不到标准的要求,而造成电脑阅卷机识别不出或识别错误,造成缺分少分甚至零分。考生真是欲哭无泪。广州毒酒案令人震惊。假种子导致农民颗粒无收、假药害人性命等令人触目惊心。
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假冒伪劣现象的几点建议按照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最主要的就是缩小市场参与者相互之间信息拥有量的差距,使彼此之间的信息得以均衡,这样可使假冒伪劣的制造商失去伪装和保护,使其假冒伪劣商品难以在市场上立足,从而减少甚至消除假冒伪劣商品。
第一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拓宽信息传递途径,强化社会信誉观念,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从而增加信息的透明度,更好的使信息双向、多向流动;建立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加大制假者的制假成本和风险。
第二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增强消费者自身的维权意识,通过多渠道获取信息靠自身的努力抑制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使假冒伪劣失去立足之地。
第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质量法规体系建设,严格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同时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第四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各种质量承诺、完善商品售后服务,增强消费者对商品的信心,通过企业向消费者传递各种信息,帮助消费者克服信息的不对称。这样如果制假者也提供同样的承诺,他们将面临更高的赔偿,反之如果他们不敢向消费者提供这样的质量承诺,就自然而然的证明他们商品的质量问题,这样也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联系二者的桥梁——商品的质量问题得以隐藏起来,价格对商品质量的反应也会失真,这让假冒伪劣商品有机可乘。目前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的初期阶段,难免会出现信息获取上的不均和差别,治理假冒伪劣也不是短期内就能迅速解决的,还需要一个过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完善、信息传递和获取机制的建立、社会信誉体系的构成以及消费者获取信息和识别能力、维权意识的增强,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将会得到改善,假冒伪劣也将逐渐丧失市场。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2]王则柯.对付欺诈的学问——信息经济学平话[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1.
第二篇。二手车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思考措施我国二手车流通行业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并且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我国的二手车市场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流通管理相对滞后于高速发展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流通环节中尚存在若干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二手车交易市场信息程度较低,制约着二手车流通行业的整体快速发展。对如何降低二手
车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进行具体研究,对于我国二手车行业的健康、迅速发展,具有理论与实践双重的指导意义。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的简介
信息不对称或不对称信息理论(asymmetricinformation)最早由英国剑桥大学教授詹姆斯·莫里斯(jamesmirleees)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威廉·维克瑞(williamvickery)提出。信息不对称理论是信息经济学的核心,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对于同一经济事件掌握的信息并不完全相同,即部分经济行为主体拥有另一部分经济行为主体所不拥有的信息;由此造成经济活动参与者的交易关系和契约安排并非是在完全信息条件下、而是在不完全、不对称信息状态下进行的。
影响人们获取信息的能力的因素,一是社会劳动分工使不同行业的劳动者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行业信息差别。二是专业化产生的信息差别也同样导致了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性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有关商品质量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消费者只掌握有限的质量信息;二是有关商品价格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消费者只掌握有限的价格信息;三是一部分消费者掌握完全的信息,另一部分消费者只掌握有限的信息。在只具有有限信息的市场上,生产者所提供的质量可能得不到保障,而且供给者也具有减少购买者信息的愿望。信息不对称体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各个层面,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社会分工在不断演进细化,经济活动链条在不断拓展延伸,由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问题已成为经济活动的普遍现象。信息不对称是经济活动的常态,而完全信息则只是一种理想的特殊状态。
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是指在各个市场参与者所掌握的信息成不均匀分布的的市场,也可以看作是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非对称信息的集合体。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的基本形式可划分为三种:一是买主与卖主之间的信息差别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市场。二是买主与买主之间的信息差别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市场。三是卖主与卖主之间的信息差别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市场。
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之一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洛夫(georgeakerlof)在其经典论文《“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提出了“柠檬市场”(lemongame)理论,他以二手车市场为例,解释了不对称信息如何导致逆向选择。研究了由产品质量的不确定性所引致的信息非对称性及其对市场效率的影响,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他指出,在多数市场环境下,由于买方通常无法观测到个别商品的具体质量,从而买方往往采用市场的平均统计值作为对商品的基本认识。在这种信息非对称的前提下,若不存在其它规制力量,根据效用最大化原则,卖方被激励经营低质量的商品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其结果是交易商品的质量和市场规模都将逐步退化,出现“逆向选择”现象,市场机制所实现的均衡则为无效率的均衡。
三、二手车市场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原因
1、质量的不确定性。二手车的质量不能与新车质量具有相同的可靠性、准确性和科学性。消费者很难获取购置二手车所必需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基础信息,例如车辆发生事故的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以及实际行驶里程等。上述信息内容由于维修保养记录、保险记录分别由各自归口单位封存没有共享
1、市场分割。地域差距、交易技术限制或者意识的差别都使得二手车市场处于分割状态中,某一市场的交易者不能共享其他市场的交易信息,无法准确了解同一品牌车型或相似车型在其它二手车市场的交易情况,这种情况所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不可避免会导致消费者损失。另外,人们认识能力有所差异,拥有的私人信息及资源是有限的。社会分工的细化使人们掌握的信息更多局限于与自身工作相关的范围内;
2、获取信息需要成本,且二手车的买方、卖方获取信息的能力也各不相同。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归根结底属于一种信息成本。从发现价格和交易信息到交易双方谈判达成缔约,以及契约的监督和完善都需要支付成本,从而构成了交易双方搜寻信息的障碍。在市场交易中,一方无法获知另一方所拥有的全部信息,或获取信息需要付出高昂成本时,交易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导致消费者不能及时获得有关交易活动的信息,使其在决策信息失真或不完整的情况下进行投资决策。
3、信息稀缺和处理能力低下:消费者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如自由支配时间、注意力
和理解力、信任力等都具有稀缺性。资源的稀缺性也限制了消费者获知全部信息的能力;原因可能在于消费者本身缺乏信息识别、加工和处理方面的能力和经验。消费者在面对大量二手车交易信息的同时如果没有处理这些信息的能力,其最终的投资决策是混乱而盲目的。
4、信誉欺诈:由于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经营者就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的倾向,即为了
获得更有利于自己的条件,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目标,可能故意隐瞒某些不利于自己的信息,甚至制造扭曲的、虚假的信息,机会主义行为的直接结果便是契约风险或契约行为的不确定性,表现为经营者有可能不完全提供全面的产品信息,而是见机行事,力图获得超额利润或不能获得超额利润时逃债,甚至设法误导、伪装、混淆信息,以使实际结果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5、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经济转轨时期我国的立法及执法体系还不健全,制造虚假信息几乎不受成本的约束,而制造虚假信息的收益却远远高于其受到的惩罚成本,形成了“制假造假”的激励。
四、信息不对称对二手车市场的危害
信息不对称对市场运行效率有着负面影响,其主要表现形式可归纳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方面的问题。
(一)破坏二手车经营效率,制约二手车市场的发展
“逆向选择”是指在价格水平一定的条件下,信誉好、质量高的交易主体会退出交易;而信誉差、质量低的交易主体则会大量涌入,信息不对称在极端情况下,市场会失灵萎缩和不存在。经济学的传统理论认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通过价格调整使得供给等于需求,这在通常情况下可以达到有效率的资源配置。但是,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时,使消费者的购买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交易的价格,无法达到有效率的资源配置。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经济学关于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机制作用的理想效果可能就会大打折扣,某些理想效果就会消失,市场的运行可能是无效率的,并且信息不对称在极端情况下,市场会失灵萎缩和不存在。价格原本是反映市场需求与供给的价值关系的,但是在信息不对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由于买方不可能对每辆车的质量和价值有所了解、并假定卖方不肯提供关于车况的完全信息,因而买方只能按汽车质量分布的概率支付一个平均价格来弥补信息缺失上的损失;而卖方不肯将内在质量高于平均价格的二手车拿到市场上出售,只剩下低质量的车让买方挑选。如此继续,买方会出更低的价格,卖方也随之只愿提供质量更差的车辆,出现劣质品充斥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逆向选择”的结果是劣质品将驱逐优质品驱逐出市场,造成市场失灵即市场上只剩下劣质商品次品,极大地降低了二手车的经营效率,严重制约了我国二手车市场的发展。
(二)引发道德风险,破坏社会信息传递机制的有效性
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二手车市场中产生错误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道德风险主要发生在契约形成或交易完成之后,指在经济活动中,具有信息优势的经济行为人(又称代理人)通过发布虚假信息等手段欺骗处于信息劣势的经济行为人(又称委托人),或其他违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从而为自己牟利。道德风险行为会减弱或破坏社会信息传递机制的有效性,产生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甚至进一步引发信用危机。由于我国二手车市场的车辆评估及鉴定的评级体系还没有建立,消费者很难通过市场获得二手车的真实信息,虚假信息的普遍存在进一步加剧了二手车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而信息不对称的严重存在使消费群体面临超常的道德风险问题,直接阻碍了消费需求的增加,严重影响了二手车汽车市场的整体发展。
五、二手车市场的监管力度,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
缓解或控制信息不对称对市场运行效率负面影响的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引入政府等第三方力量缓解信息不对称,对市场进行有效的干预。二是利用市场信号,通过信号显示和信号甄别方式来缓解逆向选择问题。
在我国,政府一直都在扮演着第三方监督的角色,当信息不对称导致二手车的“市场之手”失灵的时候,通过政府正确行使其具有优势的管理经济的强制性职能进行干预,保证市场基本条件的稳定,消除市场过程发展道路上的障碍,建立信息化的信用体系,避免仅依靠人脑中的道德信用观念所维系的信用基础,依靠法律、行政等手段规范人们的行为,打牢全社会的信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部门之一,在社会信用体系中肩负着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公共服务职责,从而成为预防和矫治市场失灵的重要机构。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使之有一个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认真清理和确认经营主体资格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第三批取消河调整形声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已对“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设立审批”予以取消,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经营者及从事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对上述二手车经营主体进行清理,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要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其经营范围中应明确表述二手车经营。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及外商投资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企业、经纪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按有关行政许可得规定,应具备有关部门的核准证书。
(二)加强市场巡查,规范交易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检查,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注重专项整治实效。一是要督促市场开办者或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市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入场经营者建立商品购销台帐制度,强调经营者的责任义务,告知义务。二是要强化市场巡查制度,实行二手车交易索证索票制度。要求二手车经营企业(卖方)对自己所经销的二手车相关手续(即车辆法定证明、凭证)建立档案固定经销轨迹;提示买方要及时向卖方索取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授权销售二手车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复印件、养路费缴付凭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三、重点检查二手车交易中欺诈宣传,严厉查处违规的行为,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四是要与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动配合机制,形成整治合力,齐抓共管。
(三)推出《二手车交易合同》和《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由于二手车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在制定二手车相关法律的过程中应十分重视和强调经营者对最终消费者的告知义务,并将此项义务通过合同示范文本的形式法制化、表格化,通过格式合同将二手车的的所有权、处置权、技术状况,特别是存在涉及行车安全的重要部位及重要瑕疵向买方说明,并明确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主要的权利和义务,便于政府部门对二手车交易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四)创立二手车信息平台,逐步完善二手车“信用档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组织建立各类数据库上发挥其应有的组织作用。建立进入市场的局域网和数据库,数据库包括贷款车欠款状态登记库,车辆事故库,个人和企业信用档案库。并且发展征信会员。牵头组织社会力量招标,并组织各个有关部门对中标公司在提供资源上进行支持。评选出诚信交易明星企业,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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