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安全制度

毕节市中医院

医院信息安全制度

为保证我院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针对医院信息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局域网(院内网)信息安全制度

一、医院局域网(院内网)的工作人员和连入院内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条例

二、院内网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医院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院领导挂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建立健全医院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网络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院内网的管理部门是信息管理中心,负责院内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保障网络信息、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及安全运行,用户上网采用工号登陆方式,上网操作人员须经信息管理中心考核合格后才能上网操作。

四、院内网的信息安全监查工作由信息管理中心负责。院内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医院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医院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五、院内网的ip地址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六、为了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凡接入院内网的工作站一律禁止使用软驱、光驱、移动硬盘、u盘等设备。如果要新安装必要的应用程序,必须事先向信息管理中心申请并同意后,由信息管理中心派专人在固定的机器上确保无病毒后再操作,同时做好操作记录。

七、禁止自行安装任何软、硬件,禁止更改、删除任何系统文件、设置等,违反规定造成病毒传播、系统软(硬)件损坏,对整个网络造成堵塞、瘫痪等严重后果的,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查毒、杀毒,升级,落实预防措施

九、院内网的计算机一律不准上公共网络(internet),与公共网络严格物理隔离,以确保防止病毒的感染和扩散

十、在院内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

十一、院内网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医疗秩序和淫秽、色情等不良的信息

十一、院内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不健康的信息,发现有上述行为者。用户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信息管理中心。

十二、各部门、下属科室有关领导和网络管理员等应认真做好本部门上网人员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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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联网的电脑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上网更新,上网工作时必须开启杀毒软件的实时监控系统。重要资料请及时备份,以防丢失。

十五、凡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除严肃通报批评外,按医院奖惩管理条例处理。违反国家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