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xx公司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新员工到岗需开通软件帐号及权限指定由所在部门主管提报,分管副总批准后,交信息部给予开通。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把手是本部门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监督本部门工作中所用到的办公电脑及软件的帐号密码的安全,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3、公司员工不允许将公司“软件用户信息和密码”告知他人。如若违反该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各部门人员如需要开通现有权限以外的授权,需先写书面申请提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上报分管副总签字后至信息开通权限。
5、各部门如有人员离职,人事部需告知信息部将此人员的帐号冻结(帐号冻结后在系统内将无法正常使用),为保证当月财务、仓库及信息部的单据追溯及核算同时确保信息的数据准确、完整及安全,此帐号将在次月月底注销。
6、各部门对于对外发布的数据库信息,需要严格控制录入、查询和修改的权限,并且对相应的技术操作进行记录。一旦发生问题,可以有据可查,分清责任。
7、对于安全性较高的信息,需要严格管理。无论是纸张形式还是电子形式,均要落实到责任人。严禁将工作中的数据文档带离办公室。
8、除服务器的自己raid备份外,信息部还要每周对数据进行二次备份,备份的资料必须有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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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17、在公司日常业务开展中,凡是涉及到国防建设、尖端科技技术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应当主动回避。绝对不允许在任何媒体上,以任何形式公开。
18、如果一旦出现“信息安全保密”问题,即时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向主管机关和公安机关报告。并为此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xx公司it信息部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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