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81期工商政务信息宣传报道
政务信息
第73期
杭锦后旗工商局二00九年七月三日杭后工商局十项举措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今年以来,杭后工商局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措施宣传扶持、引导发展。到今年上半年,共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6户,发展合作社员516人,注册资金7643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我旗推动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农牧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和改善农牧业经济结构的重要渠道。
一是下放登记权限。进一步简化登记环节,提高登记效率,为方便农民办理登记手续,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委托到工商所,工商所对合作社登记实行“一核制”,窗口受理人员提供受理、审核、发照“一站式”服务。
二是放宽名称登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特色地理
名称,放宽名称中行业用语限制,对已取得生态、环保、绿
色等认证或证明的,其名称中可以使用“生态、环保、绿色”
等用语,增强特色农产品及服务的宣传效应。
三是放宽成员资格条件。凡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的公民,均可以农民身份申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
农民申请加入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
成员同意,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以
农民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以农
民为主体的前提下,支持涉农企事业科研单位和农村经纪
人、种植养殖大户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合作社联姻、
产业联手、产权混合、区域合作。
四是拓展出资方式。在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生产用途的
前提下,农民可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的收益作价,出
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可以依法转让的涉农专有技
术、非专利技术经评估作价,以知识产权的形式作为非货币
财产,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是放宽经营范围。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行
业、项目,合作社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鼓励农产品生产、加
工、销售一体化的经济合作与贸易服务;鼓励发展科技型农
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鼓励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促进
农民增收。
六是搭建宣传平台。借助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媒
体,宣传合作社这一新型经济组织对繁荣发展农村经济、增
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
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申办合作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出一
条“农民变法人,老乡变老板”的致富之路,为新农村建设
增添活力。同时,深入农村乡镇发放宣传材料,采取送法下
乡、举办培训班、悬挂张贴标语、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上门
发送法规册子等形式宣传引导,加快培养一批有合作意识、
懂经营、善管理的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依靠他们影响和带动
广大农民走合作社道路。
七是优化便农服务。在局机关和各工商所登记大厅开辟
“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设专人接待农民及合作社的咨询、
登记,为农民办照现场指导、当场登记。完善服务措施,提
供便捷高效服务,开展延伸服务、上门服务,积极协调农业
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有利于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扶
持合作社实行“市场联基地,基地接农户”发展模式,形成
公司+合作社+农户运作方式,疏通和扩大农产品销售渠
道,实现小生产和大市场的成功对接。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检委、宣传部、优化办;
本局各领导、全旗各行政事业单位、各新闻单位;
发:本局各股、室、所、队、中心、协会;各信息员编辑:刘凤凤审核:杨泽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