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官员信息公开之财产公开制度的构建
官员财产公开的阻力在哪里。
2011-02-2608:28:31《新京报》2月25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昨日发布《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1)》。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去年以公众和公职人员为对象,就公职人员财产监督进行了调研。调查对象涉及北京、上海、天津等十多个省市,调研组共向公职人员发放问卷1300份,向公众发放问卷1350份,分别收回有效问卷1137份、1138份。
公职人员问卷的被调查者中,行政级别为省部级的有14人、地厅及司局级23人、县处级226人、科级471人、科级以下379人。其本人所在单位级别为省部级的有248人,地厅及司局级208人、县处级301人、科级329人。
被调查公众中,高达81.4%的人认为公职人员应当公开其财产状况,从学历和就业状况来看,从小学学历到博士学历者、从学生到离退休者,均普遍认同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
不仅普通公众对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已达成共识,即便是被调查的公职人员,亦普遍认可财产公开。
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公职人员中,有70%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当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亦有21.1%的人认为不应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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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被称为“阳光法案”,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都被证实为行之有效而且已经日趋成熟。新中国成立60多年了,中共执政也有60多年了,官员财产公开的时机为何还不成熟。早在《公务员法》(草案)审议之际,有识之士纷纷建言,《公务员法》(草案)应规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以利于实现该法促进廉政的立法目的。但让人大失所望的是,《公务员法》最终只字未提官员财产公开。
早在1987年11月17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王汉斌,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指出:“一些国家规定公务员应当申报财产收入,我国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建立申报财产制度问题,需在其他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一晃20多年过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仍然还在研究中。这期间,大大小小的官员换了一茬又一茬,在人们的沉默中,官员拥有的财富早己呈爆炸性的在增长。
看来要出台一项革自己命的制度会遭遇重重的阻力,只是老百姓永远也搞不懂阻力在哪里。如果上上下下都默认闷声发财彼此相安无事,天下太平,岂不正是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