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优秀范文5篇]

2007年3月18日,晋城市城区西上庄苗匠联办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燃烧事故,造成2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56.15万元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晋城市城区检察院同步介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以案件质量为基础,快速打击求实效,短短18天内,审结9案23人,其中8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及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具体做法为:

一、同步介入、以快制胜,突出打击实效

在3月21日事故被发现后,根据上级院的指示,城区检察院确立“以快制胜”的指导思想,迅速派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介入事故调查,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

二、高度重视、一手督办,带动快速办案

“3・18”苗匠联办煤矿特大瓦斯燃烧事故发生后,城区检察院将与“3・18”事故有关的所有案件列为“一把手督办案件”。该院赵贵炉代检察长亲自部署,参与办案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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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几个案件所需要的共性证据一次性取证供各案分别使用;二是对可能出现或某案中已出现的一些共性问题,一次性提醒各案,避免因重复发生而延误案件进程;三是与公安机关随时联系,了解重大责任事故案所涉及到的与玩忽职守犯罪相关联的内容及可以作为辅证的证据,及时提取以备所需;四是及时召开侦、捕、诉联席会,让所有承办人参加,加深其对整个事故大背景的了解,确保所有职务犯罪案件的快速办理

五、群策群力、五环把关,确保办成铁案

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集团力量,群策群力,确保每个案件都定性准确、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无漏罪漏犯。第一环是在初查时就严格区分一般渎职行为和严重渎职行为,并采取不同处理;第二环是在侦查中按照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对所需证据进行分类;第三环是在审查逮捕和起诉阶段再严格按照犯罪构成,逐一审查证据情况;第四环是提起公诉后认真准备出庭预案;第五环也是最关键的一环即检委会把关。通过以上措施,晋城市城区检察院创造了建院以来自侦案件办理时间最短、案件质量最高、社会效果最好的纪录,为今后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提供了有力的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