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汛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

宣州区发电

发电单位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签批盖章

张杨兵等级

宣区政办明电〔2016〕52号

宣区机发号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汛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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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严格实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要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落实,责任到人,并认真开展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改进。区政府应急办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宣区政办〔2010〕94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区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的

通知》(宣区政办〔2011〕71号)要求,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大通报力度,对迟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将予通报批评,对因信息报告工作不力造成严格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