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5篇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资质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资质(以下称运维资质)认定工作,依据《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中电联字〔2015〕1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以下称运维)服务是指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方法,依据需方提出的服务级别要求,对其所使用的信息系统运行环境、业务系统等提供的运维服务。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运维资质认定及监督管理
一、运维资质的申请与认定、证书管理及监督管理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事项外,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中电联字〔2015〕1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运维项目管理人员的聘用和登记、监督管理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事项外,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暂行)》(中电联信委〔2015〕1号)相关要求执行。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从网络采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使用,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QQ:1789260586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