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精)

《关于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解读

2012年1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以车辆《公告》管理为抓手,将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与车辆购置税征缴数据系统相挂钩,对提升车辆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水平,加强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开展车辆配置信息上传工作。《通知》要求机动车生产企业(包括国内和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从2013年4月1日起使用新版“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填报、上传车辆配置信息等内容。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三是要求工作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通知》对承担车辆出厂合格证日常管理的工作机构提出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做到诚信自律,保密守则,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消费者及管理部门服好务,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切实做好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传送、系统维护、软件升级与使用培训等工作。

四是加强监管,形成合力。两部委将定期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上传车辆配置信息进行核查,对未按要求填报或上传车辆配置信息的企业,国税机关将依据税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工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及车辆准入管理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产品或企业准入许可等处理。整改期间,暂停产品《公告》申报或合格证信息上传。

该《通知》的发布和实施,既加强了车辆出厂合格证管理和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管理,又提高了车辆购置税征管效率和优化纳税服务,也有利于遏制假冒、伪造合格证,以及防止盗抢、走私和拼装车辆违法入户,对促进汽车行业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都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