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龙甫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包括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等安全事故;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可能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新闻舆论事件、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1事件等。
第二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和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来源、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性质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
(五)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第七条信息报送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村(居)委、各站所要认真理解和执行镇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呈报的有关规定,准确把握信息报送工作的各项要求。镇党政办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每半年对全镇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进行通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对能够及时准确报送突发公共
4事件信息、在信息报告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嘉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必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单位,镇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