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06第37周信息汇总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简报

(第37期)

来自:公安部时间:2008-02-03

信息产业部全面部署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自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工作部署开展以来,信息产业部认真研究,充分准备。考虑到电信网络的全程全网性质以及电信管理体系等原因,在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信息产业部与公安部就电信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了电信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工作要求,并迅速组织开展了电信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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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办电信网络定级工作培训班,保障定级工作有序推进

为保证定级工作的科学、规范开展,信息产业部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标准研究所于2007年12月19日至20日举办了电信网络定级培训班,对电信网络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相关内容做了重点培训。此次培训主要面对各通信管理局和各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各通信管理局45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91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信息产业部相关部门领导对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部署情况进行了介绍,明确了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要求;电信研究院相关专家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体系,并以固定通信网、互联网、支撑网、传送网、非核心生产单元等为具体案例,有针对性的讲解了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标准、实施方法、实施步骤、定级报告格式、备案材料提交等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各地通信管理局和各电信运营企业在电信网络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使相关工作人员掌握了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内容、流程、要求以及相关标准,为电信网络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此外,为了确保电信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科学、合理性,2008年1月22日至23日,信息产业部在北京组织专家对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铁通、中国卫通等六大运营商及涉奥省市电信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定级情况进行了集中评审。目前,各大运营商正在根据专家意见和信息产业部的要求,调整确定电信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积极完成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