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工作信息采录汇总表

印发《关于组织全市律师开展为困难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经信局、工商联:

现将《关于组织全市律师开展为困难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

1、《关于组织全市律师开展为困难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2、《丹东市困难中小企业法律帮扶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律师帮扶企业方案通知

抄报: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中小企业厅、辽宁省工商联、

市委政法委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考评办、市软环境办

发至:各律师事务所

丹东市司法局办公室2011年10月10日印发

关于组织律师开展为困难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营造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依法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防范和降低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和谐发展,经与市经信委、市工商联研究,决定组织全市律师开展为困难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扶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发挥律师职能作用,通过有针对性地为困难中小企业提供规范管理、科学决策、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等方面的法律帮扶,促进困难企业合法、规范、有序经营,实现六个目标,

即。一是接受法律帮扶的困难中小企业的效益有所提高;二是接受法律帮扶的困难中小企业经济纠纷得到化解;三是接受法律帮扶的困难中小企业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四是接受法律帮扶的困难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五是接受法律帮扶的困难中小企业劳资关系明显改善;六是律师为困难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扶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引导原则。采取典型引路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律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促进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作为自己的社会责任,为困难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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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通过加大对重点困难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力度,树立一批法律服务先进典型和通过法律服务收到明显效果企业的典型,适时召开法律服务进企经验交流座谈会,推动此次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对活动中总结出的成功经验做法、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宣传报道,提升律师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请各县(市)区经济(信)局结合此次活动,在本辖区范围进行一次有针对性地调研,将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困难中小企业名单筛选出来,指导企业填写好《丹东市困难中小企业法律帮扶申报表》,并于11月11日前将此表(电子版)上报到市经信委中小企业规划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