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商部门政务督查工作汇报材料

全省工商系统的政务督查工作在省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系统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政令畅通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全面推进督查督办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保证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党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与落实,确保系统内政令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政

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政务督查、实施督查督办是各级党委、政府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导环节和方法,是落实重大决策的重要推动力,是落实各项政务工作的内在要求。加强政务督查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的优化和实施;有利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发挥职能部门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也有利于政府部门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和发展的进程。各级工商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政务督查工作。

二、切实把握政务督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领导督查与督查机构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党组、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身体力行,力求做到每一项重大决策都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各级工商部门办公室作为政务督查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协助领导抓落实方面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二)要坚持分级承办、分级负责的原则。政务督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全系统政务督查工作由省局办公室负责,各直属局及其所属局政务督查工作由相应层级办公室负责。

(三)要坚持求实、务实和时效的原则。政务督查工作要全面客观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要注重政务督查质量,切实防止敷衍应付、流于形式。

开展政务督查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待。政务督查结果要以形式简明的书面材料,经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对重大事项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上报。对各承办单位上报的政务督查结果,各级办公室督办人员应及时汇总并报领导同志阅示,必要时以政务督查专报形式下发。政务督查事项办结后,督查人员要按文书处理要求,将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定期归档。

三、进一步明确政务督查的主要内容

开展政务督查工作要始终围绕省局党组和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行。主要内容有: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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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督查。调查研究既是领导决策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查落实决策情况的重要方式。对决策确立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出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方法,提出深入抓落实的措施,为辅助领导决策和推动决策落实提供依据。

(二)催报督查。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某一时期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及时给领导在督查方面当好参谋助手;对文件和会议明确规定了报告落实情况时限的,办公室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催报;对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根据内容提出报送要求并及时催报;要经常对催报情况进行分析,做好综合汇总,并及时上报。

(三)反馈督查。对督查情况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