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救助信息
申请残疾人临时救助
政策依据办事流程《残疾人申请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禅残联[2008]15号)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村(居)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村(居)服务中心进行验阅、盖章,开具回执单,打印授权和诚信书,申请人在授权和诚信书上确认签字;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将信封转交镇(街)残联;
3.镇(街)残联进行审核、加具意见、盖章,并将资料转交区残联;
4.区残联进行审批,并发放救助金至申请人存折。
对象1:意外造成困难的残疾人
1.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残疾人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意外事故证明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或医院诊断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及发票,收原件;
4.家庭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收原件或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救助申请表,收原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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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南庄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4.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张槎镇张槎三路2号张槎行政服务中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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