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救助信息

申请残疾人临时救助

政策依据办事流程《残疾人申请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禅残联[2008]15号)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村(居)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村(居)服务中心进行验阅、盖章,开具回执单,打印授权和诚信书,申请人在授权和诚信书上确认签字;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将信封转交镇(街)残联;

3.镇(街)残联进行审核、加具意见、盖章,并将资料转交区残联;

4.区残联进行审批,并发放救助金至申请人存折

对象1:意外造成困难的残疾人

1.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残疾人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意外事故证明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或医院诊断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及发票,收原件;

4.家庭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收原件或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救助申请表,收原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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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庄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4.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张槎镇张槎三路2号张槎行政服务中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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