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与思考概要

刘义宏华文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缓解我国经济二元结构矛盾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支持新农村建设责无旁贷。然而,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问题,牵扯的层面十分繁多,各地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差异性极大。如何顺应形势,把握农村经济发展脉搏,创新金融产品和信贷支农方式,更有效地支持新农村建设,是我们面临的一个迫切任务。本文通过对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在信贷支农方面创新产品与服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掌握马鞍山新农村建设中金融创新举措,总结成绩,发现不足,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做好金融创新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思路。

一、金融创新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情况

1、“阳光农贷”打破农村贷款传统模式。在传统的金融服务基础上,为进一步创新支农模式,更好的支持新农村建设,近年来,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根据马鞍山农村经济增长特点,制定了“1+3金色家园”计划,对入选的客户实行办理业务绿色通道和利率优惠等措施。此举改变了农户认为没有关系就贷不到款的现象,改善了农户贷款难的状态。“1+3金色家园”计划的申请也打破了信贷员分片管理模式,符合条件的客户可以就近在任何分支机构提出贷款书面申请,任何人都无权拒绝客户的申请。信贷员在接到分配申请后必须尽快与申请人进行联系,对客户进行贷前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经支行负责人审核后报总部,总部根据调查报告对借款人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级授信建议,在此基础上,支行或总部有权审批人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审批发放。除此以外,为进一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还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要,研究制订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种养殖贷款、“公司+农户”型农户贷款等十一种类型的贷款。对各类贷款的条件、期限、用途作出了详细的规定。2007年该行投入“三农”贷款约13.12亿元,其中联保贷款余额2.67亿元,全年发放种养业贷款3724.9万元、“公司+农户”型农户贷款39万元、粮棉油收购及加工贷款316万元。上述贷款的推出,不仅满足了新农村建设的融资需求,也深受农民朋友的欢迎。

2、“联保贷款”破解小企业融资难。为解决小企业贷款难问题,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思维,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出联户联保贷款。联保贷款是同一区域若干企业之间自愿组合成立联保小组(6至10户),经审查认可,对各联保小组成员一次性核定配比授信额度后,与农村合作银行签署联保协议,并交存一定保证金(一般为1:6),授信期限一年,在额度和期限内,企业随用随贷,并实行差别化的优惠政策。联保贷款一次授信、综合配比、随用随贷、循环使用,不仅使联保企业享受到了银行对其融资成本的理财服务,又分散了银行的资金成本和信用风险,联保企业有效资金需求得到了满足。联保贷款自推出以来,经过2年多时间的发展,给中小企业融资建立一条“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发放贷款20组、122户、累计发放贷款4.41亿元。企业联保在县域各乡镇覆盖率已超过50%以上。由于将参加联保企业的资产及经营规模作为授信核定的标准,企业正常经营的资金得以满足。联保企业贷款利用负债加快了发展步伐,增强了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3、“微小贷款”解决创业融资难。微小贷款是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在世界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等国际机构的支持下,开办的一项全新贷款业务。该项目为大多数过去无法获得贷款的正处于成长期的个体经营户、微型和小型企业创造获得贷款的机会。微小贷款一改银行业注重抵、质押贷款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对贷款人的经营状况分析决定贷款是否发放,以及发放的额度,经过工作人员的调查核实分析,5天内就能拿到贷款。在信贷调查技术上,主要体现以下几个原则:一是遵循“到户调查”和“眼见为实”的原则,不强求借款人提供资产负债表,而要求信贷人员必须到借款人的经营场所实地核查其现金、存货,同时将借款人的家庭收支列入调查范围,对借款人所陈述的资产,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凭证以作印证,有时甚至要当场过目借款人口袋里的现金;二是要求信贷人员根据对借款人的实地调查,自编借款人财务状况简表和调查报告,用较为准确的数据来判断借款人财务水平和损益情况,说明其每月还贷能力;三是提倡直接沟通,不允许开展侧面调查,微小贷款倡导直接沟通,他们认为侧面调查违反了商业银行为客户保密的最高原则。微小贷款自2007年5月8日正式开办以来,陆续在4家支行开办微贷业务,到2008年5月底,累计发放贷款858笔,贷款金额为5200万元,平均单笔金额5.86万元;现有贷款数量700笔,贷款余额3600万元,到目前为止,没有产生一笔不良贷款。

4、“绿色贷款通道”支持农业示范户的发展壮大。为进一步支持新农村建设,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计划在未来5年,将累计投放30亿元信贷资金,重点培植3000户农业示范户、300个企业、30个行政村,使3000户农业示范户率先致富奔小康,使300个企业茁壮成长并确立行业优势,使30个行政村向现代化的小城镇迈进。截至2008年3月末,已发展农业示范户700户,授信总额达3250万元。“农业示范户”实行“一次授信,余额控制,随贷随用,循环使用”的授信管理模式。执行专门的绿色通道优惠利率标准,对贷款发放后能够按期履约的农业示范户,在下次申请时利率执行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再优惠10%,直至基准利率。在贷款审批上,实行权力下放,各支行行长在经总部贷审会确定的授信额度内可以自行审批,在风险相对可控的前提下,加快了贷款的审批效率,进一步方便农户,减轻了借款人的负担。

二、金融创新支持新农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新农村建设中资金需求主体、用途和数量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对金融创新提出了新挑战。经过20多年的农村改革,农村经济格局已彻底被打破,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家庭承包制以外,又出现了经济合作组织、个体专业户、民营企业等更多的组织形式。农户除扩大生产经营需求外、消费性需求和教育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农村

二、三产业发展,对资金需求已超出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范围,而且大部分大额资金需求难以满足。与此同时,新农村建设在商品流通、工业企业建设、农村道路以及住房改造、农村水利、大型设备建设和购臵上等,都离不开信贷支持和金融产品的开发。可以说,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需求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这对金融创新都是新的挑战。

2、作为新农村建设中信贷支农的“主力军”,农村合作银行面临“孤军奋战”的境地。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逐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出发,纷纷从农村撤离,对农村网点进行大量撤并,同时实行高度集中的“分级授权”信贷管理体制,在信贷投放上重大轻小,重工轻农、重城市轻农村,对农村信贷风险性看得过多,自上而下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模式,对基层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形成了刚性制约,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上只剩农村合作银行了。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目前虽然在粮食加工等领域有贷款投放,但额度不大,又有商业化的趋势。农村合作银行即使在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上开展一些创新,也难以在根本上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需求。

3、农业保险业务进展缓慢,制约了金融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开办农业保险,可以解决银行的后顾之忧,无形中也扩大大信贷发放力度,便利了客户,有利于金融创新业务向更进一步发展。目前,农村地区开办的险种有机动车保险、农村房屋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校舍保险等,但真正形成规模的只有机动车保险和农村房屋保险,农村保险推广效果不明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贷款的发放。

4、微小贷款虽然受到多方欢迎,但目前仍处于艰难起步阶段。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处于起步期,盈利难度相对较大,目前只能算是微利甚至保本阶段,该行旨在通过进一步扩大业务量,形成规模优势后,才能真正成为盈利项目;二是劳动力成本较高,占去了贷款的绝大部分利润。微小贷款项目信贷员从入行培训到走上岗位,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每月需要支付薪酬,这对本身盈利不大的微小贷款项目而言,发展的压力较大;三是由于农业的收成与天气等诸多因素相关,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贷款就存在难以收回的风险。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微小贷款项目的进一步发展。

三、金融创新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创新信贷方式,实行区别对待一是创新银政合作方式。通过银政合作,把农村金融与地方政府的力量结合起来。开展文明信用评级,尝试把文明道德建设的内容与农民致富资金需求直接联系起来。将信用约束与农户社会经济行为全面结合起来,加大农户违约的成本,推进农村信用建设和乡风文明共同发展。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在推广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可将龙头企业、担保机构和协会等具有法人地位的利益主体纳入联保贷款范畴,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弥补农户联保的缺陷,解决“公司+农户”、“基地+农户”、“业主+农户”、“项目+协会+农户”等联保问题。三是依托农民组织化力量创新。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成立农户联保小组,发展联保信用,放大信用总量,扩大农户联保贷款的覆盖面。另外,吸纳农业政策性保险参与,形成农村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经济合作组织、农户多方共赢的“四位一体”发展模式。

2、创新信贷品种,实现“多点开花”。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需要农村金融从信贷品种上加快创新,为农村经济需求主体提供便捷化、人性化、个性化、差导化服务。一是创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方式,可以创办票据贴现、项目融资、科研贷款等信贷方式,促进其做大做强。延伸信贷支持环节,加大对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和种子贷款的投放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行农业产业化贷款额度逐步落实到具体企业和项目。二是在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可开办公务员为农民保证的贷款。依据“物权法”的实施,扩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以动产和不动产抵(质)押贷款范围。三是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扶持农产品的加工转化增值等环节,用金融对接手段促进农产品一体化经营,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做好扶贫贴息、农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贷款发放工作,积极支持涉农企业、农村小城镇建设和农业发展

3、创新服务模式,切实“惠农利农”一是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尝试将国债、金融债、公司债、项目债推向农村市场,把金融产品转换为农村市场所能够接受的债券产品二是积极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开发农产品期货新品种,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三是继续推动区域性票据交换中心建设,扩大票据使用和流通范围,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功能四是加大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推广力度,培养农民形成新的支付习惯,逐步推进农村金融结算服务现代化

4、正确引导民间借贷,弥补正规金融的不足。当前农村一些地方资金外流严重,资金短缺,影响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民间融资十分活跃,很大程度上又弥补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不足和缺陷,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在引导规范和管理民间融资方面要有新思维、新思路,准确把握民间融资的规模、流向、利率和融资对象等,并加以正确引导和规范化管理,打击非法融资和高利贷行为,使民间借贷趋利避害,健康发展。

5、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进一步扩大和发展农业保险业务领域和范围,减少银行因市场风险而带来的损失。广泛深入宣传保险知识,增加农民保险意识。同时要协调好信贷业务与保险业务之间的关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作者单位:人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

第二篇。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思考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农村信用社在支农工作中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经营理念陈旧,金融品种单一,服务手段落后,信贷营销能力不足等问题。在这一历史转型期,农村信用社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尽快适应当前形势要求,在推

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更大的贡献,并获得自身不断发展,是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金融支农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信用社做好金融支农工作,是加快其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金融创新必贯穿于农村金融发展的全过程,也是加快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然选择。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结合,不仅可以推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农村信用社提升业绩和谋求发展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进程持续推进,农民创业热情、创业能力逐步提升,农村蕴藏的巨大市场和潜力正在逐步释放,已成为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村信用社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适应现代农业经营领域日趋拓宽、产业链条不断延长的需要,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农村,从而实现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的共赢。

二、新农村建设对资金需求的特点

新农村建设资金从何而来。当然,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是责无旁贷的,但是建设现代农业,除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引导外,只光靠政府资金支持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宽,结构弱势,经济落后的现状,是远远不够的。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然要依靠金融支撑,为新农村建设“造血”,解决农村生产发展中的实力问题,增强农业生产的竞争力,促进生产发展,让农村强起来,让农民富起来,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就起着至关重要的地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资金需求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资金需求量大一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农业生产力,且要做到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农村日益凸显的现代农业特征,迫切需要大额农贷资金。在保证粮、棉、油稳定增产的同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业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特色农业以及特色养殖业的不断发展,对信贷的需求量也会不断猛增。二是农村中小企业发展走势强劲,迫切需要高效便捷的信贷支持和配套服务三是农村潜在的消费大市场,迫切需要启动农村消费信贷。随着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民将成为住房、教育、耐用消费品等领域的重要主体,迫切需要消费信贷的拉动。

(二)资金需求周期长。由于农村地区的饮水、卫生条件恶化,公路、电力、通讯、农田水利设施不足,所以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加大对农村饮水、道路、电网、通讯、卫生以及农田灌溉等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度。伴随着对农村基础设施领域财政投资力度的加大,对金融配套资金的需求也会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对周期长的政策性金融的需求将更为迫切。

(三)资金需求多样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资金投入,而在资金投入上不可能完全依靠财政资金,于是贷款就成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在地方经济中,中小企业已逐步成为经济发展主力军,涉农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的迅猛发展,既迫切需要大量较低成本的信贷资金,信贷产品,又需要在贷款、结算、汇兑等诸多环节获得高效便捷的服务。

上述资金需求特点的分析,可以得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的。那么,金融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要,一方面要提供优质的农业信贷服务,另一方面要允许并规范农业直接融资行为,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

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增收门路狭窄,增长点不多。农业增收面临着农业内部受资源约束,增收潜力不大的压力,又面临着农业外部就业竞争加剧的巨大压力;产业结构调整缓慢,新型农业发展滞后,传统农业只能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而不能根本上解决他们的“致富”问题。大部分农民把增收的希望寄托在外出打工上。

(二)产品不优,没有品牌。在农产品种植过程中,不少农户片面追求数量,而不注重产品质量,更不注重拳头产品和品牌建设,盲目发展、机械效仿和低水平重复生产现象比较突出。

(三)农村专业大户和农村产业化企业等普遍存在贷款担保抵押难问题。在贷款方式上,除对农户以信用方式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外,其余贷款一般都得提供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而农房抵押尚未纳入担保抵押范围,部分农业产业化企业担保资质不足等,导致农专大户资金需求不足。

四、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创新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内容,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应以推进农

第三篇: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思考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一、建立有效的金融支持机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没有农业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经济的长发展。没有农民生活的富裕小康,国家的现代化和社会和谐只能是空中楼阁。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对社会的稳定、快速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如果因把资金集中在城市、集中在大项目、大企业而导致三农融资不足。后劲乏力。出现金融服务畸形发展的局面,不仅将限制金融的发展,也会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出现结构性失衡。因此。建立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支持机制,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是进行市场调节。在“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在采取行政手段促进金融支农的同时,运用市场手段。利用利率这个价值杠杆,使金融支持“一农”能够获得丰厚的收益,矫正农村金融资源配用利益机制,吸引金融机构向农村倾斜,将信贷资金投向农村,从而实现平等竞争,互动选择。一方面,使金融机构感到支持“三农”有利可图,乐于投人;另一方面,在资金充裕。服务机构众多的条件下,客户可以进行比较,选择自己满意的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价格。

二是纳入法制轨道。引导金融机构把资金投向“三农”,不能只靠宣传,也不能只靠市场手段,还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保障。国家应该就农村的融资制定相关法规,依法规范农村的融资行为,依法管理金融市场。依法保护融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健全的法制,可以让农村得到相对优质的金融服务。也可以免除金融经营者的后顾之忧。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同时,还有利于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全社会金融机构齐心合力

支持新农村建设,是全社会各类金融机构共同的责任,涉农金融机构责无旁贷,其他金融机构也应该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重大的历史变革,是一项浩大而长期的系统工程,为此提供持续的金融支持,就成为城乡金融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所以,必须依靠城市金融和农村金融互动共促,政策金融、开发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合力支持,才能完成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

首先,金融要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创新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支撑。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确保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其次,要建立政府、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推动,相关部门配合,各金融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按照国家对金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定位和要求,在发挥主力军及支柱作用、政策导向作用、重要补充作用、保障和支撑作用五个层次上细化各金融机构的支农措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以小城镇建设为载体,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稳步推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加大农村消费贷款支持力度,促进农民消费升级和农村经济增长;农业银行系统重点在支持县域经济和业务发展上实行金融资源倾斜政策,打造经济强县和产业集群县(市),着力打造一批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保险公司要加大农业保险创新和推动力度,积极研发涉农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

三、要从重点特色上实现突破

一是要加快金融创新,提高服务水平。经济欠发达。但人力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金融机构可以在支持农村劳务输出上作文章,制定相关办法,严格资金管理,促进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的开展,支持当地建立劳动力输出基地。农村信用社应加快结算、汇兑渠道、工具的联网升级进度。拓展业务品种,为农村在外地就学、打工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二是结合本地实际,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在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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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县域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看。商业银行虽然具有资金、网络等方面的优势,但是,这些服务还没有延伸到广大农村地区,对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不能提供电子结算、信贷管理、业务咨询、政策指导为一体的金融服务,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农业银行早已偏离农字轨道,将经营重点转向支持大城市、大企业和大项目;农发行仅限于对国有粮棉油收购流通环节提供信贷服务,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有限;真正能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服务的只有农村信用社,但农村信用社主要办理存款、汇兑、代收税费、代付粮食直补资金等业务,在满足农村资金需求上显得势单力薄,只向农业生产,、流通领域发放了少量贷款,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多领域、多层次的信贷需求。据调查,县域金融机构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及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对农村教科文卫、通讯、农民工技术培训、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还基本没有涉足,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差距很大。

(五)金融服务后劲不足,难以形成支农长效机制

从宏观政策来看,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缺乏持续有效的扶持政策和扶持机制,涉农金融机构面对县域经济总量小、质量差、信贷载体脆弱等客观条件,难以处理商业性经营与政策性支农之间的矛盾;从资金流向上看,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扭曲,农村资金外流呈上升趋势,邮政储蓄和商业银行是农村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据统计,3季度末,xx市邮政储蓄存款余额为93225万元,较年初增加23739万元,比去年同期多增加14127万元,增长34.16%,存款增量超过了辖内所有金融机构,这部分存款流出了农村,使农村经济发展雪上加霜;从经营管理模式上看,商业银行实行高度的集约化管理,县支行既无贷款评估、审核及审批权,也无票据承兑权、贴现权,与农村信贷需求面广、额小、分散的特点不相适应;从农村信用环境看:受金融知识普及率低等因素的影响,农村普遍存在法律观念淡薄、信用知识缺乏、诚信意识差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金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