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路径下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实践与思考

发展普惠金融的贵州实践与思考

普惠金融不是慈善金融,应该具有商业可持续性。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小微企业和贫困人口提供机会。作为西部省份的贵州,完善普惠金融体系、促进城乡金融统筹发展任重道远,必须依靠多方支持,形成合力,积极构建推动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普惠金融从本质上讲,是要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所有人都能以可承担的成本获得金融服务,有效参加到社会经济活动中。普惠金融首先体现了一种公平的理念;其次,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小微企业和贫困人口提供机会;第三,普惠金融不应该是慈善金融,应该具有商业可持续性,这也是普惠金融区别于财政转移支付及公益资助等的重要属性。

突破难点和瓶颈

贵州是全国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人均gdp全国垫底,是全国的扶贫攻坚重点省份,也是全国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难点和瓶颈。

贵州省农信社目前是贵州最大的地方金融法人机构,全省有84家行社、2400个网点、2.5万名员工。贵州省农信社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较大突破,与勇当发展普惠金融主力军是分不开的。2013年末,全省农信社近2000亿元贷款余额中,涉农贷款余额1720亿元,占比87%;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90亿元,占比65%以上。全省95%以上的农户贷款、90%以上的涉农贷款、70%以上的农村妇女创业贷款和46%以上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都由贵州农信发放。

一是启动农村信用工程,助推“诚信贵州”建设。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抓手,在全省广泛开展以“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并主动把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融入诚信农民建设中,既破解了农民“贷款难”的瓶颈,又推动了农村诚信建设,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

省联社从建设“诚信贵州”出发,于2011年率先在遵义市凤冈县创建全国第一个农村金融信用县,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信用工程创建的层次。截至2013年底,在全省780万农户中,建档农户747万户,建档面95.8%,评定信用等级农户数672万户,评定信用户641万户,累计贷款支持农户687万户,全省创建信用组51095个、信用村7557个、信用乡镇524个,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10个。

自开展农村信用工程以来,贵州农信采取利率优惠政策,少收农户贷款利息21亿元,并采取方便灵活的贷款方式,为农户节省贷款手续费3亿元,有效降低了农民融资成本。同时,贵州农信在全省开展以诚信社区、诚信商圈、诚信小微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城区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在打造城乡信用工程的基础上大力营造“信用是金、信用生金”的良好金融生态氛围,助推“诚信贵州”建设。

二是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13年底,贵州农信成立95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性贷款余额1279.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65.17%,共支持150万户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发展,直接和间接带动500余万人实现就业。同时,全省妇女创业贷款余额111.21亿元,支持大学生创业贷款余额7960万元,带动了近74万人就近就业。

三是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让农民享受便捷金融服务。贵州农信通过设立固定网点、便民服务点,布设atm、pos机、农信银自助服务终端等,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架设城乡的金融服务网络,让城乡广大农民、社区居民、小微企业能够更好地获得金融服务。

截至2013年底,贵州农信已在全省267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设立机构网点,覆盖2955个行政村218万农户,实现乡乡有信用社、村村有便民服务点,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了100%,其中有185个乡镇便民服务点升格为固定网点。设立机构网点和便民服务点后,广大农民能够方便就近办理存取款、贷款、领取低保和涉农补贴等金融业务,每年节省往返车船费达到2.3亿元;全省农信社通存通兑免费,累计为农民节省手续费达5.2亿元。同时,在城郊商贸流通区、农村边远地区行政村或农户居住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安装农信银自助服务终端3556台、pos机8312台、atm1290台,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快捷、便利、安全的金融服务。

四是建立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为解决农民工金融服务缺失问题,贵州农信树立“服务跟着农民走”的理念,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率先成立“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推出为农民工量身打造的“外出创业贷款”“返乡创业贷款”“困难帮扶贷款”等信贷品种,逐步创建了“服务点+党支部+联络员+农民工”的服务模式,为农民工提供贴身服务,走出了一条金融支农的新路子。在贵州籍农民工较多的广东、福建等省(市)设立13个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有序引导支持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截至目前,贵州农信已发放农民工创业贷款27亿元,涉及农户8万余户,带动近20余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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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政府要“给力”。各级政府应落实有关对农信社的扶持政策,并通过政府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吸引保险、证券、担保公司等机构参与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以及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供和增强农业生产和涉农贷款风险保障。

二是同业要合作。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是银行业共同的目标与责任,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信社等应加强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农信社遍布城乡的服务渠道,将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丰富的产品与服务、政策性银行实惠的政策和资金等整合服务于“三农”和小微企业,为发展普惠金融注入强大“正能量”。

三是法规要健全。目前,农信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但没有专门规范其运行发展的法律法规,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时只能以已有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贷款通则》等为依据。但是,面向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有其自身特点,这些针对传统金融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一定程度限制了农村金融业务的发展。呼吁相关立法部门要立足于“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实际,充分考虑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情况,建立健全保障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发展普惠金融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