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意见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范围对象、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范围对象
以2007年家庭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农户为对象,分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户和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2500元的农村低保边缘户两个层次。
(二)主要目标
1、2007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到2011年,70%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到2011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500元以上。
2、到2011年,医疗、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
3、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惠及、户户受益。各县(区)要积极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确保全市所有的低收入农户都能通过政策扶持、社会救助,提高社会保障和收入水平。
2、坚持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市里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各县(区)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要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大投入,确保完成任务。
3、坚持因户制宜、分类指导。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根据每户的具体情况逐户确定帮扶措施,落实专门帮扶人员,确保各种帮扶和救助措施到户到人。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扶持力度和公共资源配置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参与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不断壮大结对帮扶和社会援助的力量。
二、实施“六大行动”,全面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一)实施产业扶贫行动
1、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具有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种养业。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积极鼓励低收入农户发展家庭工业和来料加工业。鼓励家庭工业大户帮助低收入农户参与发展家庭工业,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家庭工业;培养和扶持一批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企业到农村发展加工业务,对低收入农户发展来料加工业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3、积极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等农村服务业。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等农村服务业,各级发展服务业补助资金要向低收入农户倾斜。
(二)实施就业援助行动
1、鼓励企业吸纳低收入农民就业。引导和鼓励劳动密集型、商贸流通型、社区服务型企业广泛吸纳低收入农民就业,对吸纳低收入农民就业的企业、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帮助低收入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
2、鼓励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帮助低收入农户增收。对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成效突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给予一定补助,并享受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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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加强工作体系和工作队伍建设。各地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和检查督促的作用,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体系、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对主要参与干部的培训,使其掌握工作思路和具体政策,提高工作能力。
3、加强管理、完善方法。全面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加快信息化管理,提高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面建立“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工作机制,做到分类指导、帮扶到户、责任到人。加强对工作的绩效评估,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做法,切实把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增进低收入农户的利益上。
4、强化考核激励。把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列入对各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市里每年对各县(区)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实施成效进行评估、考核、评比和表彰。每年对“一户一策一干部”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比和表彰一批先进帮扶干部。把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实绩与乡镇干部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激励基层干部勇于创新、乐于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