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2020年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为工作核心,以开展农村普惠金融为重要手段,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努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有效盘活各类农村资产,切实解决扶贫领域资金不足问题,助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1.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对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在贫困地区的乡镇、行政村设立机构网点等实行更宽松准入政策,建立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网点,加大贫困地区金融电子化机具布放力度,确保在贫困地区实现服务全覆盖。
2.实施定向宽松金融监管政策。对贫困地区设置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新发放支农再贷款实行进一步优惠利率,适当提高对扶贫类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二)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
3.有效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窗口指导,适当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信用贷款审贷门槛、降低利率水平和保险购买门槛,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医疗救助等项目贷款保险的期限,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贷款尽职免责制度。
4.大力拓宽扶贫开发直接融资渠道。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以及通过定向增发、公司债等形式融资发展,支持贫困地区上市公司和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形式整合当地相关产业,鼓励证券中介机构子公司、私募创投机构投资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和培训当地金融人才。
5.积极稳妥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业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辖内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下达扶贫小额信贷投放任务。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严禁户贷企用。对符合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确保贷款对象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能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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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加强财金互动。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本的撬动作用,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分险,确保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奖补及时拨付到位。
(三)加强评估考核。对辖内各县区和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扶贫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开展金融扶贫实地调研,适时组织开展金融扶贫督查,对县区金融扶贫政策落地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政策知识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扶贫小额信贷等金融扶贫政策知晓度。对于典型单位、个体和经验,要善于发现,及时总结,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