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

一、贫困户脱贫销号

(一)贫困户脱贫销号标准。“八有一超”。

“八有”指有稳固住房,有安全饮用水,有电用,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电视看,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超”指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1.有稳固住房。即有住房,房屋主体稳固安全,无倒塌危险,人均13平米(含)以上(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的面积均计算在内)。

2.有饮用水。即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

3.有电用。即家庭接通生活用电。

4.有路通自然村。即20户以上的自然村(屯)通砂石路(含)以上的路,达到屯级路验收标准,机动车能安全通行。

5.有义务教育保障。即适龄未成年人能接受义务教育(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没有因贫辍学的学生。

6.有医疗保障。即家庭成员均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7.有电视看。即家庭有电视观看,能收看中央或广西频道,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8.有收入来源(有劳动能力的家庭)。即具备下列其中之一的视为达标:①人均耕地0.5亩(含)以上;②有人均1亩以上山林地;③有经营场地(铺面)等稳定的资产性收入;④有养殖收入;⑤家中有成员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创业致富有收益能解决生产生活的;⑥其他收入。

-1内有篮球场或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等。

7、有电视看。20户(含)以上自然屯通过无线发射信号、卫星接收信号、有线信号等方式,能收听收看自治区频道、中央频道广播电视节目,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8、有网络宽带。行政村村委会或行政村内学校所在地通过有线或无线等方式通网络宽带。

9、有医疗保障。95%以上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0、有集体经济收入。有集体企业、土地租赁、场地(铺面)租赁、农林牧渔等村集体经济收入;村内有1个(含)以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扶贫合作组织。有上述之一的视为达标。

11、有特色产业。以行政村为单位,有1项以上产业(包括种、养、乡村旅游、农(副)产品加工等,具体产业种类由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单个产业覆盖10%(含)以上的贫困户,综合覆盖60%以上的贫困户视为达标。

12、有好班子。村“两委”班子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民主制度,能履行工作制度,能较好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贫困村脱贫认定程序。1、制定年度脱贫计划;2、村申请;3、乡镇自评;4、县级审核公示;5、市级审定;6、公告脱贫。

(三)贫困村脱贫激励政策。2016年脱贫的贫困村每村奖励9万元;2017年脱贫的贫困村每村奖励7万元;2018年脱贫的贫困村每村奖励3万元。奖励金主要投向脱贫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

-3-

第二篇:青岛市工伤认定标准、受理管辖及程序青岛市工伤认定标准、受理管辖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1-9-515:20:00阅读次数:1087次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我要评论

一、工伤认定标准

(一)认定工伤。根据国务院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职工符合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的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受理管辖

(一)已参加工伤保险:到参保地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申请;

(二)未参加工伤保险。到生产经营地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申请。其中,生产经营地在国外且受伤害职工未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申请。

三、工伤认定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工会组织。

2、受理部门。全市各行政审批服务办理大厅工伤认定申请受理窗口。

3、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报。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报。

4、提交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除提交申请人和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工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出具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亲自书写的代理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记录,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应当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8)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不需提供)。

(二)工伤认定机构受理、审查和作出决定

工伤认定机构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完整的,当场出具《工伤认定接收材料清单》,并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当场制作《工伤认定补正材料告知书》并送达申请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工伤认定补正材料告知书》15个工作日内补齐需要补正的材料。工伤认定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或补正期满后,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工伤认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经审查和调查取证后,工伤认定机构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应当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认定机构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送达工伤认定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

(2)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

(3)对工伤认定终止决定不服的。

四、全市工伤认定业务受理点及咨询电话:

市内四区:福州南路8号二楼1-4号窗口86010815;

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行政服务大厅87866118;

崂山区:云岭路8号南大厅4号窗口88898321;

开发区:紫金山路36号86977565;

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54-58号82205958;

即墨市:岙兰路786号市民大厅10号窗口88529911;

平度市:杭州路48号北楼3楼88321812;

胶南市: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楼工伤科86160357;

莱西市。黄海中路1号为民服务中心1楼社保科88486692。

保税区:北京路56号86766973

第三篇: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工作标准及范围、程序及办法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工作标准及范围、程序及办法

一、主要标准。无党派人士应具备如下素质和条件。

1、政治坚定。能够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为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作贡献;

2、业绩突出。在本领域、本专业和本职工作中有比较深的造诣,做出一定的成绩和贡献;

3、群众认同。社会责任感较强,公众形象较好,所联系群众普遍认可;

4、一般具有大学(相当于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50周岁(代表性较强的,可适当放宽)

二、涵盖范围。无党派人士一般应在具备以下资格之一的人员中产生:

1、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担任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司法机关、乡镇(街道)领导职务;

3、担任区直属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领导职务;

4、在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学科(专业)带头人;

5、在区级机关单位、镇(乡)街道担任中层领导职务;

6、民营和外资企业、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层次技术人员;

7、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的留学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人物;

8、受区级(含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评选表彰的优秀人才

三、程序办法

1、排摸推荐(由各推荐单位具体实施):

(1)对照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推荐的标准及范围,排查出本地本单位(包括隶属单位)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推荐人选;

(2)在征求本人意见和对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无党派人士推荐人选名单,填写《无党派人士推荐人选登记表》;

(3)各推荐单位将排摸名单于11月10日前报送区委统战部。

2、审查认定(由统战部具体实施):

(1)按照区本级无党派人士人数规模一般以无党派代表人士总量两倍把握的目标,坚持好中选优原则,及时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无党派人士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对人选作进一步考察了解,研究提出本级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名单;

(2)将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名单反馈相关推荐单位。

3、登记建档(由各推荐单位、统战部分别实施):(1)各推荐单位接到区委统战部反馈的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名单后,通知无党派人士本人填写《无党派人士登记表》(一式两份),签署推荐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2)区委统战部对报送的《无党派人士登记表》进行复核确认,签署同意认定登记意见,一份放入本级无党派人士档案;一份返还相关推荐单位,放入本人档案。

4、通报告知(由统战部实施):

(1)将经审查认定的市、区两级无党派人士名单通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及无党派人士所在单位;

(2)以书面形式告知无党派人士本人,明确其政治面貌为“无党派人士”及应履行的职责。

四、注意事项

1、原则上,按照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的涵盖范围,对考核合格的无党派人士,实施全额认定登记

2、《无党派人士推荐人选登记表》、《无党派人士登记表》由区委统战部按照中央统战部要求的格式翻制,并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提供有关方面(区委统战部网站下载)。报送《无党派人士登记表》时,应将其电子表格及无党派人士本人的正面免冠彩色2寸数码照片一起报送。

3、本次认定登记(推荐)于10月下旬启动至11月下旬结束,12月上旬完成《无党派人士登记表》报送,12月30日前完成通报告知工作

第四篇:保花蔬菜种植合作社促发展及对接精准扶贫户脱贫保花蔬菜种植合作社促发展及对接精准扶贫户脱贫

计划书

保花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侯远卓

一、项目背景

“保靖县保花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10月注册成立。蔬菜基地在复兴镇复兴村新寨,占地60亩,这里地势开阔、阳光充裕、土地肥沃、水源充足、交通便利。是天赐的蔬菜种植地,

合作社成立以来,我们以农村经济发展精神为统领,在县农业局、复兴镇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本着“为耕者谋利,为食者健康”的宗旨,引领社员进行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为入社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引导社员科学种植,规范管理,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经济收入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我们生产的时令蔬菜优质、绿色、环保。近销保靖、花垣两县,远销秀山、张家界。

目前,基地有钢架蔬菜大棚50个价值25万元。

到2016年底我社发展成员人,流转土地亩,对接精准扶贫户户,共带动全村贫困

余人,涉及贫困户

余户.产业覆盖地域有。复兴村、马洛村、甘溪村、大妥村、山河村。

蔬菜种植的种类有。黄瓜、辣椒、豇豆、茄子、还有西瓜等蔬菜作物和瓜果。目前,入社贫困人口人均收入稳步提升,人居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改善,实现小康充满信心。

二、项目概况

蔬菜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是人们保持膳食平衡的重要食物。为促进精准扶贫健康发展,帮扶贫困户进行果业种植。是快速帮扶贫困家庭快速脱贫的双管齐下的选择。

2017年我社计划新建高标准蔬菜大棚示范小区3个,新建高标准大棚100栋;建脐橙示范园300亩。

1、建设地点。复兴村、马洛村、甘溪村、大妥村、山河村。

2、建设规模。建设蔬菜大棚100栋,蔬菜育苗基地600平方米;脐橙基地300亩,项目投资150万元。

3、建设条件。高数路出口附近,可谓“四通八达”。地理环境优越,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丰富,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无霜期长,是理想的蔬菜瓜果种植地。

三、市场分析

1、

由于我们地处复兴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又是保花两县连接带,附近区域居民年蔬菜消耗量在2000万公斤以上,年产蔬

菜量在600万公斤左右,缺口1400万公斤。特别是在冬春季节蔬菜供应淡季,大部分蔬菜靠外调供应。急需生产1400万公斤自产“反季节”蔬菜才能满足淡季居民消费需要。新建100栋蔬菜大棚预计年产蔬菜100万公斤,仍然远远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的需求,市场前景广阔。

2、三年的脐橙园亩产量1000公斤,按每公斤3元价格,亩收入3000元,将开发的成本摊入生产年限之中,年亩平均生产投入约为960元,年亩存利润约2000元,300亩新开发的汽车脐橙园达产后,年存利润约60万元

四、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1、自然条件

项目区交通十分方便,公路四通八达,产品运输便利。土质肥沃,无污染,地势平坦、开阔。

2、劳动力条件

劳动力资源丰富,特别是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资源更加充沛。

3、基础条件

计划建设大棚的几个村,有着多年的种植蔬菜的经验,但由于受气候、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多年来,始终处于简单粗放型发展状态,近两年,我社在基地建立了高标准蔬菜大棚示范小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得到了群众的认可,群众对建设高标准大棚的积极性很高。

脐橙是最优的柑橘品种之一,其栽培及管理受地理、气候、土壤制约较大,复兴镇的几个村,冬暖夏凉、雨量充沛、阳光充足,非常适宜脐橙的生长发育,是全国发展脐橙最好的地区之一,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发展脐橙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是我地区农民的迫切要求,推进脐橙产业是贫困户的共同愿望,项目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建设规模

新建高标准蔬菜大棚100栋,占地50亩。建脐橙示范园300亩。

六、投资概算

1、

经测算建设1栋蔬菜大棚需投资1万元,其中,棚架及覆膜1000元,钢架7000元,安装1000元,灌溉设施1000元。100栋蔬菜大棚共需投资100万元。

2、

脐橙园建设以农户投入为主,政府扶持为辅。计划投资60万元,其中果园基础设施20万元,苗木18万元,栽植2万元,瓜果前期管理10万元。

,2两项总计投资160万元。

七、项目期限

从2017年8月1日起至即从2017年12月31日止。

八、资金筹措

1、采取政府投资与个人自筹相结合的办法筹措项目资金。总投资160万元中,其中补贴资金50万元,;贷款及自筹100万元,其中争取项目贷款50万元。

2、具体筹资渠道:

A、由县政府为每栋蔬菜大棚补助资金5000元,共计50万元。

b、县开发办补助的具体操作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坚持“谁开发、谁管理、补助谁”的原则,示范样板脐橙园每亩补助400元,补贴形式:采取统一供苗、肥、适当现金直补,连续补助三年,每年10万元。

c、联系项目贷款5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50万元。

九、效益分析

建设1栋面积250平方米的高标准大棚,年产蔬菜8000公斤,按每公斤平均2元计算,年产值为1.6万元,去除成本年纯收入可达0.6万元。100栋蔬菜大棚年纯收入60万元,

2年即可收回全部投资,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三年的脐橙园亩产量1000公斤,按每公斤3元价格,亩收入3000元,将开发的成本摊入生产年限之中,年亩平均生产投入约为960元,年亩存利润约2000元,300亩新开发的汽车脐橙园达产后,年存利润约60万元。第三年可收回成本,第四年起每年可净利60万元。

通过蔬菜大棚建设,橙圆开发的双向操作,可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园区特色农业的又快又好发展,为指导和引导精准扶贫户的脱贫,发挥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十、保障措施

1、成立由县、镇、村有关领导组成的大棚蔬菜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专项推进

2、组建大棚蔬菜生产技术服务小组,负责对项目区大棚设计和蔬菜生产的全程技术服务

3、新建工厂化蔬菜育苗基地1000平方米,保证蔬菜种苗供应。十

一、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已经落实项目建设地块8处,共950亩,大棚建设图由县农业局设计完成,各项目地块的规划工作正在进行。

第五篇:3-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及程序201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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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入库并公告。经确认的人选进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库,并享受各项配套政策。同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任期和考核,参照《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