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特困人员申请人承诺书
申请人承诺书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本申请人(承诺人,以下简称本人)正在向贵局申请(设立网吧连锁企业总部或直营门店)的行政许可。本人已阅读过《深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审批公告和其它有关网吧审批的法律法规、政策说明和温馨提示,了解了其中内容,谨在此作出以下承诺:
一、关于经营场所选址的承诺
(一)本人保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和温馨提示的指引进行选址,经营场所为合法的、符合消防部门要求的建筑,不属于必须拆除的违法建筑,并能提供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文化部门予以立项后,不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无法提交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被政府依法予以拆除,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人保证对拟设立的网吧经营场所有合法的使用权。属租赁他人场所的,保证该租赁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文化部门予以立项后,因不能取得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而无法提交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拟设立的网吧经营场所的合法证明文件有有效期的,本人保证对其自行负责,若超过有效期,本人将申请注销许可证或申请办理依法变更经营地址的手续。
二、关于采用直营连锁经营模式的承诺
保证真实地进行连锁经营,发展全资的直营门店,保证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禁止“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不转卖牌照。
属于股份合作公司使用自有物业自行申办网吧连锁经营的,保证网吧由本股份合作公司全资设立,经营场所属于本股份合作公司自有物业,不属他人租赁本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经营网吧或他人以本股份合作公司名义经营网吧。网吧申办和经营过程中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本股份合作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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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承诺书一式2份,行政许可受理机关和申请人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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