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农村特困人员脱贫对策探析

摘要。近年来,江西省会昌县高度重视农村特困人员的供养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政策,特困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吃、穿、住、医、葬(教)等保障水平有了显著提升。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全县农村特困人员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农村特困人员;困难群体;精准脱贫

农村特困人员是农村最脆弱、最无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是当前脱贫攻坚战的重点。近年来,江西省会昌县高度重视农村特困人员的供养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政策,特困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吃、穿、住、医、葬(教)等保障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一、会昌县供养农村特困人员的做法

截至2017年2月,全县共有农村特困人员4145人。。l镇敬老院21所,床位2161张,集中供养人员有1661人,分散供养人员2484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为40%。

(一)党政重视,供养政策落实到位。会昌县委、县政府切实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民心工程来抓,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乡村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县、乡民政部门强化政策宣传,坚持“户报、村评、乡审、县定”,“乡、村”两级两榜公示的基本程序,建立完善了农村特困人员数据库,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并执行动态管理,及时核销死亡和不符合供养条件的人员,按程序及时纳入符合保障范围条件的人员。足额保障特困补助资金并逐步提高,从2017年1月起,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标准由每人每年4380元提高到5100元,分散供养人员标准由每人每年3480元提高到3840元。

(二)规范运转,集中供养保障有力。围绕“住房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环境园林化、服务优质化”的目标,会昌县积极筹措资金,大力实施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从2015年开始,县财政筹集资金1.1亿元,对全县19所敬老院建设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并对敬老院生活、娱乐设施以及绿化、美化、亮化配套工程进行统一标准化建设。在管理方面,实行“5+1”供养模式,在提供特困人员“吃、穿、住、医、葬(教)”保障以外,给予必要的心理疏导、文化熏陶和精神抚慰等精神赡养。敬老院添置了文娱、健身设备器材,慈善人士、宗教团体、志愿者、中小学生自发为特困人员捐资捐物、慰问陪伴,送去了温暖关怀。同时,按1∶10的比例配备敬老院工作人员,建立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健全完善了消防安全、入院体检、食品卫生、值班巡查、应急报告等管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确保敬老院生活安全有序。在敬老院自身发展方面,敬老院利用现有土地、池塘,发展院办经济,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种植、养殖活动,增加经营性收入,逐步走上了“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健全保障,病有所医基本实现。会昌县根据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将农村特困人员全部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构筑起“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和民政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农村特困人员健康保障实现了全覆盖,都能享受实实在在的医疗便利。农村特困患者就医享受“三免四减半”、“三先一后”等政策,在县、乡定点医院就医免缴住院押金和住院起付线,乡级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90%。

(四)改革创新,“公建民营”迈出步伐。会昌县按上级有关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政策精神,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在保留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职能和保证养老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引进社会力量承担政府养老职能。将县老年福利(含残疾人托养)中心以“公建民营”的方式向社会招商,由运营方采取医养结合方式进行独立运营,实现养老运营机制的市场化。作为全市第一家医养融合的新型社会养老机构,会昌县老年护理院既为政府托底保障类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又向社会对象提供差异化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满足了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缓解了政府和家庭的养老压力,提高了政府养老资源的利用率。

二、会昌县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资源存在浪费,集中供养率偏低。受思想观念、性格习惯的影响,部分特困人员对入住敬老院存有顾虑,再加上有些敬老院软件服务跟不上,宣传发动做得不够,导致各个乡镇敬老院入住人数普遍不高,甚至个别集中供养的老人流失为分散供养,造成特困集中供养资源闲置浪费。通过对6个乡镇的调研,其中4个乡镇集中供养率在40%左右,2个乡镇低于30%,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二)规划设计不够科学。对照住建部《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和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要求,会昌县现有的乡镇敬老院设施在规划设计上有差距,存在无障碍设计缺失、护理设施缺位的问题。调研中发现,即便是近几年按照标准化建设的部份敬老院,卫生间也没有设置座便器、无障碍扶手等便利设施。有的敬老院建起了4层宿舍楼,但是没有配套电梯。由于县级财力不足,针对失能、失智老人使用的“养、医、护”康复理疗器材、专用护理设施没有列入配套。

(三)医养结合严重缺位。特困人员往往年纪大、身体差,失能、失智的特困老人更是患病频繁、病情复杂,但是绝大部分的敬老院并没有专门的医务室和医护人员,特困人员看病存在诸多难题。虽然特困人员生病住院的费用基本能够报销,但住院期间需要相应的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护理费用开支很大,敬老院无法负担。即便是普通的门诊费用,根据上级城乡医疗救助政策,2014年起取消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门诊费,导致敬老院医疗费用负担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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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营造齐抓共管氛围。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机制,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要指导敬老院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院务公开、民主决策、科学管理。要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做好人员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乡镇政府要将农村特困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村组干部责任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特困人员的吃、穿、住、医、安全等问题进行走访帮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发挥政府及财政、民政部门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要大力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动员企业、社会团体献爱心、做善事,引导特困老人的亲属、邻居多看望、照料特困老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特困工作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