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扶贫开发几点认识

对扶贫顶岗支教的认识

从1997年起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要组织城市教师下乡扶贫顶岗支教,落实办学指导思想。

实施“城市教师下乡扶贫顶岗支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西部大开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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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扶贫顶岗支教,可以建立一种城乡教师相互交流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长远上解决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逐步缩小城乡教师队伍差距。通过下乡扶贫顶岗支教,可以把科研中的新的研究成果、对当前社会中热点问题的新的观点、新的见解传送到乡村学校,通过新旧观念的相互碰撞、激荡,为乡村教育注入新的活力,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通过城乡教师的相互交流,也可使我们在教学中更加注重实际、把握重点。而只有眼光向下,关注农村实际,特别是农村教育的实际,我们的教育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对城市教师而言,通过到基层顶岗支教,走到教学的第一线,可以使学生真正做到专业理论与实践需要的紧密结合,知识与劳动的紧密结合。而且,由于目前普遍存在眼高手低、高分低能的现象,通过到基层顶岗支教,可以弥补能力上的不足,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下乡顶岗支教是解决普遍存在的高分低能问题的一种有益尝试。通过到基层扶贫顶岗支教能够“了解省情、县情、乡情、村情,在实践中增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巩固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思想,增进对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的感情,提高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锻炼成为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掌握了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文化素质和教师技能,愿意到基层献身党和人民的基础教育事业的合格教师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建设人才,同时,可以发挥作为地方唯一普通高校的人才和师资优势,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薄弱问题,提高薄弱地区农村教育水平,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李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