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实验中学困难职工联系帮扶制度

工会组织开展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协助全校教师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学校矛盾,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和政府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

一、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

松原市总工会分别调整了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二、特困和困难职工调查

每年9至10月工会统一对特困和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要求每个教职员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摸清特困和困难职工的变化情况。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其他时段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有变化的,我校工会要随时向总工会报告变化情况,修改困难职工档案。

三、校工会帮扶职责

(一)法律援助。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代为书写法律文书,代理参加劳动争议诉讼等项服务。

(二)技能培训。为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包括电工、家政、物业管理、制冷等多个工种的专业技能培训,减轻困难职工的生活压力。对有其他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校工会可以帮助其联系其他再就业定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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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定期开展转赠活动,将筹集到的帮扶物品赠与有需求的困难职工

(七)每年为新增在职困难女职工一次性办理一份女工保险

(八)按照教育工委要求,开展募捐活动,集全校力量帮扶困难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