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保险管理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险业改革发展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6〕17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23号)和《××县创建人保财险管理先进村(社区)、先进乡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95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为提高全乡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保障水平,解决群众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后顾之忧,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好中国人保财险管理先进村的创建活动,有利于促进农村和农民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活动,通过保险服务的作用,建立市场化的农村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增强农村抵御风险能力,为农民幸福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促进农村的稳定和谐;有利于促进农村保障体系的建立,培养农民投资理财,推进农村消费结构升级,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原则步骤

(一)创建原则

一是坚持稳步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我乡的经济发展、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宁河、梭克、磨皮、费贾、桃孔村委会先行试点,逐步普及。

二是坚持以政府推进和保险公司运作的原则。各村要积极支持,广泛宣传,强力推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坚持注重引导、投保自愿的原则

(二)创建步骤

1、2009年6月30日前,各村要协调和配合人保财险新平分公司组织做好本村的入户调查工作,以便保险公司掌握参保信息

2、2009年9月后,由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所申报的保险管理先进村进行考核验收,合格后对付奖励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一)奖励资金由人保财险新平分公司筹建,并对达标的村给予奖励

(二)2009年9月30日前达标的村,给予4000元奖励;2009年11月30日前达标的村,给予3000元奖励;2010年5月30日前达标的村,给予2000元奖励,之后达标的给予1000元奖励

(三)连续两年达标的村,给予3000元奖励;连续三年达标的村,给予5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