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联职能编制方案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理顺地州市供销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机编办〔2007〕56号)精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以下简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机构规格相当正县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对本地区供销社系统行使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市政府授权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边销茶等物资的储备、供应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参与培育农产品市场体系,组织、协调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协会建设,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四)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的运营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向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组织及其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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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研究拟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边销茶等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协调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的发展;参与培育农产品市场体系,组织、协调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指导供销社系统市场建设工作,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向党和政府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技术引进、推广应用和科普宣传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事业编制14名(管理岗位12个、工勤岗位2个),其中:领导职数3名(正县级2名、副县级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