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对供销社改革意见
各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5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1〕27号)精神,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活跃农村流通,完善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流通网络建设
(一)加强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巩固提升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主渠道地位,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外引内联积极培育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加快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区域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放心农资店,打造区、镇、村三级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将农资经营和生产服务紧密结合,办好庄稼医院,积极开展各种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从事农药、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
(二)加快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升级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培育壮大连锁骨干企业。加强区域日用消费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以连锁经营为主要形式,在城区发展大中型超市,在社区发展连锁便民店;在镇改造基层社建设具有较强配送功能的直营超市;在行政村改造村级综合服务站,发展标准化连锁农家店。逐步形成区有配送中心、镇有超市、村或社区有农家店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网络。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通讯、食盐等连锁经营业务。
(三)加快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筹建区域性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和名优农产品展销中心,加快重点市场升级改造和特色专业市场的培育,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功能,形成区有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镇有室内集贸市场的农副产品营销网络。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强农超对接,推动大中型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培育品牌产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切实做好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城镇社区直销工作。
(四)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强化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行业管理职能,建立规范有序的再生资源市场秩序。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经营的传统优势,加快现有网络的整合提升,加快筹建集科技研发、综合加工和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积极推进社区和村镇回收站点建设,形成集回收、仓储、配送、加工利用为一体的产业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要将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合理布局。支持有条件的供销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电池电瓶、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实现再生资源的产业化经营和无害化处理。
二、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五)强化专业合作服务。依托供销合作社健全的组织体系和人才、网络、设施等有利条件,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积极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生产、加工、流通一条龙产业,切实提高农村经济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开辟专业合作社产品进批发市场、进超市、进社区的快捷通道。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利用自用土地发起成立住房专业合作社,采取多种方式,解决系统内部职工及城镇低收入人口住房困难。
(六)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权益,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发挥积极有效作用。
(七)开展农村综合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在行政村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在提供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经营性服务的同时,围绕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红白喜事和各种代办服务。积极参加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八)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充分发挥“供销网”等信息平台的作用,为农民提供生产加工、市场营销、农业科技、政策法规等各种信息服务。加强与各类农村信息终端的合作,积极联合中国移动通讯、中国电信等主流通讯平台,探索信息服务进村入户的途径和方法,全力打造特色鲜明、实用性强、辐射面广的农村流通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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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十八)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服务。鼓励供销合作社及供销社企业以法人标准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和农信担保公司,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的业务合作,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解决供销合作社及其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资金需求。
(十九)加大资金和项目扶持力度。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供销社建设“新网工程”、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重要农资、农副产品的储备。对“新网工程”建设用地,国土部门要优先安排。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项目的支持力度,将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向供销合作社倾斜,优先支持供销合作社项目。对便于操作考核的服务项目,可按“花钱买服务”的思路,面向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业或其他服务主体招标。
(二十)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区供销联社要不断强化人才兴社战略,创新人才的引进、选拔和任用机制,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不断优化干部职工知识和年龄结构,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供销合作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