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保险活动意见

为依法防范和及时处置非法保险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

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非法保险活动的危害性

非法保险活动是指利用保险公司管理薄弱环节,假借保险公

司或保险代理机构名义,兜售虚假保险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我市保险业快速发展,各保险机构在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和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内部控制水平明

显提高。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保险机构风险管理水平还不能与保

险业的快速发展相适应。从全国范围看,个别地区出现了一些利

用保险公司管理漏洞实施犯罪的案件,主要表现为私刻保险公司

印章、制作并销售假保单;利用或伪造保险公司重要单据销售假

保单;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打白条”和出具公司收据的

方式骗取钱财等。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合法利益、保险机构

信誉和保险行业形象,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对此,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非法保险活动的社会危害性,要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同配合,采取综合措施,严厉打击

非法保险活动,切实维护我市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广大人民群

众的合法权益,确保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保险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防范和处置非法保险活动的组织领导,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法金融

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严厉打击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非法保险活

动及保险诈骗活动的通知》(保监发〔20**〕52号)、《关于防范

利用保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保监发〔20**〕124号)的

要求,建立依法防范和及时处置非法保险活动工作机制。

(一)成立**市防范和处置非法保险活动领导小组

**市防范和处置非法保险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金

融办、**保监局和市公安局为副组长单位,成员单位为市工商

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分行、**银

监局、**证监局、市财政局、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市委宣传

部、市信访办及有关行政、行业主管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防

范和处置非法保险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保监局。

(二)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

充分认识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保险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

紧迫性,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市依法防范和

处置非法保险活动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及时查处非法保险案件,

特别是社会影响面大、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妥善做好处置

善后工作,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保险活动工作计划或方案;

2.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部署重大非法保险活动的查处工作以及在处置非法

保险活动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要求,安排落实跨地区打击非法保险

活动的相关工作;

5.研究领导小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如需要召开临时会

议,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召开。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协调

防范和处置非法保险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起草防范和处置非法保险活动的相关工作制度、文

件,提请领导小组审定;

2.组织对全市非法保险活动的摸底调查、信息汇总和风险防

范;

3.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对非法保险活动的联合查处,了

解对非法保险活动的立案、侦查等案件办理情况;

4.召集成员单位对涉嫌非法保险活动提出专业处理意见;

5.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对防范和处置非法保险活动的工作部

署;

6.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准备和组织工作,制发会议纪要、简报

等工作文件;

7.按照规定做好向国家有关部门的信息反馈上报工作;

8.加强金融安全知识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

金融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教育群众以合理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要

求,依靠制度和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9.加强与金融稳定、反洗钱、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和处置非法

集资等专项工作机制的协调配合与信息共享;

10.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三)部门责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密切

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确保防范和处置非法保险活动的各

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要研究新情况、新

问题,特别是要研究当前我市非法保险活动呈现的特点和规律,

提高掌握信息、发现线索、及时依法查处的能力。

2.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力度,宣传金融

知识和金融法规,引导群众合规投资理财,正面揭示非法保险活

动的表现形式、手段和社会危害。

3.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发布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发布非法保险活动广告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

4.信访部门要做好对非法保险活动参与群众的信访接待、政

策宣讲、疏导劝解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信息。

5.政法系统各单位在查办非法保险活动案件过程中,要加大

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典型案件,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

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从前期的信息搜集、调查取证到后

期的打击处置,要密切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的工

作,把办案过程作为创建良好法治环境的过程。

6.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非法保险活动作为

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向领

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信息,必要时向公众发出预警警示,并配合做

好处置工作。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创新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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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非法保险活动的危害性,协调联动,形

成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打击非法保

险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