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申请书范文
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朝阳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安全、合法、规范,人防工程被许可人应当做到: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确保人防工程构件完好,使用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按照人防工程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政府有关部门对人防工程应负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被许可人应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人防工程作为战备设施和城市应急救灾人员避难场所,根据需要,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平战转换。
4、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应当符合防火、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检查合格。
5、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应当具备防汛、防雨水倒灌设施及抢险物资。
6、人防工程通风良好,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并保证有效使用。
7、按规定设置和配备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
8、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安装、使用电器产品,设计、敷设用电线路。
9、根据不同的使用性质,保证地下空间在使用中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的卫生标准。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卫生要求。
10、制定落实治安、消防、卫生、建筑等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
11、建立安全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保障安全设施正常使用。
12、根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定期维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使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1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人防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人防工程防汛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14、依法及时报告火灾、传染病疫情等突发性事件。
15、利用人防工程从事生产经营的,依法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应于使用前办理相关证照。
16、人防工程使用许可有效期1年,被许可使用人应于许可期限届满30日前办理延期使用许可。
17、应将《人防工程使用证》、生产经营相关证照以及使用平面图悬挂在值班室醒目位置;应将工程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及疏散平面指示图悬挂在工程内醒目位置。
18、用于汽车库的人防工程,应当按照原结构使用,设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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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岗亭、减速带、停车位、档轮杆、道路标线、交通指示标识、限速标识等设施,应当明确设备房间和停车区域。附属用房原则上只能用于存储与汽车库管理有关的物品,并按照安全使用规范。不得设置修理车间、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不得安置人员住宿。按照朝阳区民防局颁发的《人防工程使用证》使用年限租赁车位,不得长期租赁车位等方式变相买卖车位。
19、用于仓库的人防工程,应按物品种类和火灾危险性划分区域储存物品,货架摆放距离需符合消防规定标准。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按照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不得在仓库内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以及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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