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民收入现状及实现小康目标情况研究
农民收入现状与结构
一、农民收入现状
2003年江苏农民人均纯收入4239元,自2001年首次超过广东后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五位,低于上海市的6654元、北京市的5752元、浙江省的5389元和天津市的4566元。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省农民收入在较低基
数下高速增长之后出现增幅聚然减缓的局面。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八五”至“九五”初期,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959元提高到1996年3029元,累计增加2070元,年递增21.1%(未剔除物价因素,下同);第二阶段为1997年到2000年收入增幅快速回落时期。从1997年开始,农民收入增速逐年下滑:1997年3270元、增长7.9%,1998年3377元、增长3.3%,1999年3495元、增长3.5%,2000年3595元、增长2.9%;第三阶段为跨入新世纪后增幅逐步回升阶段。在“三农”问题得到进一步重视、促进农民增收各项措施力度加大的情况下,我省农民收入增幅,2001起逐渐回升。2001年人均纯收入3785元、比上年增长5.3%,2002年3996元、增长5.6%,2003年4239元、增长6.1%。
二、农民收入结构
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239元中,工资性收入首次过半,人均2189元,占51.6%;家庭经营性纯收入1794元,占42.3%;财产性收入94元,占2.2%;转移性收入162元,占3.9%。农民人均纯收入按形态构成可分为现金纯收入和实物纯收入,2003年我省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达到3790元,比上年增长12.5%,在纯收中的比重由上年的84.3%上升到89.4%;人均实物纯收入449元,比上年增长28.3%,在纯收中的比重相应由上年的15.7%下降到10.6%。
工资性收入中,从本地各类经济组织劳动得到的报酬收入1145元,占52.3%(其中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本地企业报酬收入人均967元,占工资性收入44.2%);外出打工得到的劳务收入人均737元,占33.7%;从本地非企业组织中得到的工资性收入人均307元,占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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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农民收入增长
近年来,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得到了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各地劳务输出实行”南北挂钩,城乡统筹,面向全国,拓展海外”的战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善信息网络、技能培训、劳动市场、政策保障、组织协调等”五大体系”,积极开辟建筑、装璜、流通、服务业、外出承包农副业、参与西部大开发、境外打工等多种渠道,农村劳务输出人数增多、收入提高。2003年末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累计达1380万人,比上年增加109万人,增长8.6%,其中劳务输出(离开本乡镇外出从业的人员)达629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2万人,增长13.0%,外出打工劳务输出人数增多、加上社会各界在清欠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得农民劳务收入继续保持了较高增长。2001年农民外出劳务收入人均527.3元,比上年增加50.8元,增长10.7%;2002年人均627元,增加近100元,增长18.9%;2003年人均737元,增加110元,增长17.5%。劳务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13.3%上升至2003年的17.4%,增加4.1个百分点。2003年农民收入增加额中有45%以上是由劳务收入贡献的。
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