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外出参观、考察或学习管理,规范参观、考察或学习管理体系、流程及相关标准,提高外出考察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员工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的提升,并能够有效利用和推广考察成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各部室及下属单位。下属单位,是指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派出机构。
第三条外出考察学习应遵循“五定”原则,即。定课题,不搞无价值的考察;定线路,不去与工作无关的地方;定时间,不得超出批准期限;定人员,不得增加与考察目的无关的人员;定费用,不得擅自提高费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外出参观考察,主要针对以下活动内容:
(一)组织离开公司所在地赴省外开展参观、考察活动。
(二)有针对性地组织3人以上,前往区内开展为期3天(含)以上的参观、考察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规定的参观考察活动需履行事前审批或报备。
(一)牵头部门应指定人员依据外出参观、考察内容及目的,制订参观、考察活动实施方案。方案需明确活动目的、出行人员、行程计划、费用预算及相关要求等,并明确参观、考察活动的领队或负责人,包括对外出人员的安全要求。
-1识给其它同事,讲习的时间和参加人员由领队确定。
第八条外出期间责任与义务
(一)外出参观、考察人员,要求外出期间认真学习并掌握相关知识,以达到参观、考察等的目标要求,必须掌握技术要点,并认真详细的做好记录。
(二)在外出期间,必需服从组织领导的工作、学习、考察等的统一安排,遵守活动主办单位及公司内的各项管理规定,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积极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确保人身安全。
(三)参加参观、考察人员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将所得到的专业技术外泄或传播给第三者,期间所有重要技术资料均交还公司保存。
(四)外出人员因违反外出相关规定,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个人全部自行承担。
第九条参观考察费用管理。
(一)外出费用预算。各单位需将计划外出参观考察等相关费用编制年度业务费用预算中。并在外出参观考察活动实施方案中,拟定本次外出费用预算。
(二)外出期间产生的费用依据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
第十条以下情况之一,外出费用由个人承担,并取消差旅补贴。
(一)外出人员外出期间,由于自己不慎或故意行为导致自身或公司利益受损的,其发生的费用及赔偿损失由外出人员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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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活动,提高外出考察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并能够有效利用和推广考察成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为了提高管理及技术水平,改进或引进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而实施的参观学习考察活动。
第三条对于采购活动涉及的供应商考察,执行《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四条各业务部门或单位有学习考察需求时,应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提出下季度考察申请,并拟提考察对象和考察方案。考察方案应包括:考察目的、考察具体内容、考察时间与路线安排、考察小组组长及组成单位、人数,必要时明确人员名单等。
第五条考察申请由二级单位提出时,需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考察申请由机关部室提出时,由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业务部门将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的考察申请及方案,在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6日(截止日)报送企业管理部,由企业管理部进行汇总,统筹考虑后编制下一季度外出考察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党务方面的由公司党委书记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第七条对于临时决定考察的项目,分管领导审批后,应及时报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根据考察内容及地点考虑是否能合并考察项目,并协调做出安排。
第八条考察前考察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考察目的、考察对象、考察具体内容、时间和路线安排,对考察人员进行分工、确定每个人职责,并宣布考察纪律。
第九条外出考察期间要严格执行外出计划。外出人员必须按照
批准的人数、路线、时间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改变路线、增加外出人员、增访与外出任务无关的地区、延长在外逗留时间。
第十条组织部门及考察小组组长对外出计划执行、人员安全等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考察结束后要严格执行事后报告制度。外出人员应在1周内将参观学习考察报告以书面形式提报此次活动的各个审批者,必要时向公司会议汇报。
第十二条各相关单位、部门按公司领导批示或会议要求,对考察成果进行落地实施,其中以会议形式向公司汇报的,综合办公室下达会议督办进行跟踪。
第十三条通过后的考察报告,由考察牵头部门抄送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由企业管理部统一发布考察报告,作为知识在全公司学习推广。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员工外出参观、考察或学习管理,规范参观、考察或学习管理体系、流程及相关标准,促进员工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单位、各项目的员工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研讨及观摩等工作的组织及实施管理。
第二条管理部门和人员
各单位、项目、各部门、公司总经办、公司人资部、公司行政部、各财务部及各分管副总、总经理。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各单位、项目
1、负责根据需要,提出本部门员工培训、参观、考察等外出事项申请并将其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费用;
2.负责外出事项的组织实施与活动后的监督检查。
(二)各部门
1.负责部门内外出人员的推荐工作;
2.负责督促外出人员外出费用核销工作;
3.负责部门内的外出人员离职的,外出费用承担的核定工作;
4.负责部门内人员外出期间的工作安排与落实工作;
5.负责对部门内员工《外出免责协议》的签订工作。
(三)总经办
-1负责外出事项活动与费用的批准工作。第四条参观考察等类别但不限于
(一)公司委派员工参加各类研讨会、展览会等;
(二)公司组织的参观、考察活动等;
(三)带有福利、奖励性质的旅游、观摩、学习活动。第五条外出参观考察资格
(一)在公司连续就职一年以上,并且有长期在公司服务的意愿;
(二)上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在良好以上的;
(三)在上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
(四)根据公司的人才储备计划被列为公司储备人才的。第六条以下条件之一者,不允许外出参观考察
(一)在公司就职不满一年的;
(二)上一年绩效考核评分连续不合格或以下的;
(三)上年工作中出现过重大失误或被记过等处罚的;
(四)有离职意向或倾向的。第七条外出参观考察等申请
(一)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
(二)由公司级各业务副总依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
(三)由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依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
(四)由各部门负责人依据各部门业务需要提出申请;第八条外出参观考察等审批流程
-3外出研讨、展览的,由分管副总负责针对每次参加的研讨、展览的内容,对其参加人员提出参加的目的、参加后的学习心得交流及相关要求等,包括对外出人员的安全要求;
(三)福利、奖励性质外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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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文化是一所学校的灵魂,也是一所学校凝聚力和活力的源泉。学校文化主导着每个成员的言行,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每一个成员的思维与行动。我们所参观的这些学校都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校园人文气息浓厚,大到整个学校的布局、各种色调的搭配,小到教室及走廊每一个角落的布置,都进行了精心的安排。办学理念在校园中随处得以体现,处处体现着学校的文化积淀,厚厚的底蕴让人不知不觉的受到
熏陶。可以说,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教育传统,是培育人才的“沃土肥园”。
总之,“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这次外出学习考察,我客观地看到了我们的差距,学习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开阔了视野,启发了思路,更激发了我的工作热情。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与全体教职工一道谋求学校更好更快地发展,共同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努力把我校打造成一所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