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农村社会救助和贫困治理的路径与对策
农村困境家庭的社会救助是保障困难人群的民生工作,也是农村贫困治理的应有之义,从某种意义上也是创新和改进农村社会治理服务、重塑文明有序社会秩序的重要工作。除了需要在顶层设计上要对各类涉农涉贫的救助、保障、服务政策上作出再平衡,构建科学的社会救助体系,还需要在救助机制和贫困治理的路径选择上做更多的探索。
(一)提升农村社会救助水平,拓宽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渠道。社会救助重点在“钱”,从古井村的困境家庭救助可窥一斑。农村困难人口面广量大,要保证这些家庭能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必须筹措足够的资金。目前,农村社会救助的资金来源主要在于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要拓宽渠道,重要的就应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政府要优化财政的支出结构。压缩不合理开支,进一步将投资财政转化为公共服务财政,确保将新增财力用于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民生保障,为农村社会救助和福利建设准备充足的资金。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引导,提高群众的捐助意识、互助意识,提高企业的社会回报意识,营造浓厚的民间慈善氛围,从民间募集更多的救助资金,为提升农村社会救助水平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在这一点上,仪征市和刘集镇做了有益的探索,仪征市慈善总会为每个村注入1万元慈善引导资金,建立村慈善工作站,动员村民和驻村企业开展爱心捐赠,所有捐款(含1万元慈善引导资金)全部用于本村急难互助;刘集镇则由镇财政出资100万,与镇企业、爱心人士捐赠一起,建立“白龙关爱基金”,交由社会组织运作,对全镇范围内大病致贫、上学困难的家庭实行托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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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健全急难救助程序,构建“绿色救助通道”工作机制。通过对古井村困境家庭的探访,村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急难性”救助的需求,远远高于对低保、五保救助的需求。做好农村的“救急难”重点应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急难救助对象的发现问题。中国农村目前还是“熟人社会”,谁家穷,谁家富,乡亲街坊的大事小情,村干部最清楚。因此,要依靠村级组织的力量,在镇村两级建立急难对象发现报告和快速响应机制,主动帮助困难群众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二是救助实施的快捷问题,“救急难”核心在于救助程序方便快捷,救助及时。对于初始急难事项,在镇村层面首先要给予初步救助;对于重大的救助事项和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在初始救助的基础上,履行“急难会商”程序,一般应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召开社会救助联席工作会议,协调各方会商解决,及时有效地救助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三是社会参与的问题,社会救助资金与政府救助资金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使用灵活方便,因此“救急难”必须与社会力量衔接,构建“一核多元、多元共助”社会参与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依托各级慈善组织,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和公民个人救助意愿与急难对象救助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
(四)发展农村医养服务,完善农村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体系。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不仅重构了农村社会人口结构,还影响了农村社会救助和贫困治理。农村老年人口数量不断上升,更是未富先老,而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健全,针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发展严重滞后,现有的农村医疗模式难以满足老年人越来越多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同时,农村的养老服务与城镇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应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健全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体系、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范围。还应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除了要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的短板,更需要强化政府的托底和引导作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保障困难高龄空巢老人的基本照料服务;制定实施家庭养老支持政策,督促子女履行养老义务;推行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意外伤害险保险制度,免除老人和家庭的养护之忧。通过对农村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农村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无人护理和养护不起的问题将得到极大缓解,进而对农村社会救助和贫困治理工作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
(五)完善强化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人的问题从来都是做好任何事业的关键问题,农村社会救助和贫困治理同样也不例外。有研究表明,社会救助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直接关系到救助的成效。基层政府和民政部门必须加快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和扶贫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出台激励措施,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有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技术方法,提高农村社会救助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此外,有必要发展农村公益性社会组织,借助社工、志愿者和村贤能人协助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