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行认真落实上级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大力扶持、强化服务、规范管理”的原则,努力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不断调整信贷投向,改进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全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有效抵御金融危机的冲击,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是我行业务工作的重点。按照地方政府提出的放心、放胆、放手、放开、放宽、放活的“六放”要求,我们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取“贷款与技术联姻、资金与资源相结合”的办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着力培育具有地方特色优势的中小企业。主要做法是:
(一)重点扶持
一、优先扶持能人创办企业。通过支持能人创办企业,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从而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我们重点对种养大户、等进行资金扶持,支持其实行规模化生产。引导全县农户走现代型农业、生态效益型农业、高科技农业之路。从而提高全县优势农产品的转化、增值和促销能力。
二、倾力支持“龙头”带动企业。我们不断深化信贷支农服务内涵,努力实现从“小三农”向“大三农”的转变,2009年对全县农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化工制造、纺织服装以及照明灯具等五大优势产业累放贷款达3.9亿元。帮助他们扩大生产规模,实行产业升级,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提高市场占有率。
三、全力策应“工业突破”战略。截止2010年4月末,支持工业园区123个项目,共计贷款1.09亿元,占全县三个工业园区已投产企业数的56.42%,极大的支持了县委、县政府“工业突破”战略的实施。公司在我行1000万元授信的支持下,该公司经历了规模从小到大,产品种类从少到多,技术含量从低到高的不断发展过程,生产的大功率节能灯管年销量位居全国第三、全省第一,带动了全县照明灯具行业的大发展。
(二)形式创新
我行在对优质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中,不断创新丰富信贷产品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层次,扩展市场空间。
一、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为适应当前中小企业发展形势的需要,我们对以往的中小企业贷款进行了研发和包装,于2005年8月份推出了“易贷通”贷款,并一次授信近2亿元,并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我县金融市场小企业贷款融资的“第一品牌”。2006年,推出了“仓单质押”贷款,2010年初,为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问题,我行又推出了“中小企业联保通”贷款,目前已开办。个联保小组,贷款总额。万元。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其次是要狠抓措施落实,堵住支持小企业的风险点。一是整章建制,堵塞风险漏洞。加大对小企业的贷款投入,对于刚刚还清历史欠账的农合行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从规范小企业贷款的发放、管理与操作入手,先后制订了《。行大额贷款管理办法》、《。行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和《。行小企业信用评级与授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切实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二是规范操作,防范贷款风险。我们在小企业贷款投向上明确了“四贷、四不贷”:即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项目可以贷,区域产业弱势的项目原则上不贷;改制彻底的企业可以贷,改制不彻底的企业原则上不贷;国家鼓励的产业可以贷,国家明令限制、发展过热或产能过剩的产业不贷;股权明晰、管理到位、经营者素质高的企业可以贷,股权混乱或复杂、管理不到位、经营者素质低的企业不贷。三是搞好贷款调查。根据多年小企业贷款发放的经验与教训总结,我们摸索出小企业贷款调查的“六查六看”方法,即:一查企业法人代表和股东品行,看企业信用品质是否到位;二查企业自有资金比例,看企业各项财务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三查企业销售资金归行率,看企业资金流向和流量是否正常;四查企业存贷款比例,看贷款风险保障系数是否达标;五查企业纳税、用工、用电等情况,看企业生产经营趋势是否良好;六查担保人情况,看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是否具备。四是规范管理。具体做到“三个规范”:一是企业财务信息采集规范。针对企业财务报表不真实的实际,我们设计印制了《民营企业财务现场调查评估表》、《公司类贷款申请审批文本》,采集那些主观随意性较低、但对调查结果起关键作用的数据,尽可能反映出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二是贷后检查规范。我们把需要贷前调查的项目进行了认真整合,印制了《企业贷后检查报告书》,对需调查的项目、需调查的内容以及怎样调查进行了规范。三是档案管理规范。专门为各网点配备小企业贷款管理档案柜,为每户企业建立档案,明确档案管理内容,做到整齐划一。
第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金融服务工作。我们认真开展队伍培训,除自身组织培训、参加省联社培训、银监部门培训外,还主动到广东中山联社、浙江路桥农合行、武进农合行等地学习小企业规范化管理,并经常与其他兄弟单位进行交流,努力提高小企业队伍业务素质。为促进贷款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根据小企业贷款的营销数量、发放贷款总额、企业销售资金归行率以及发放质量等要素,制订了相应的奖励办法。鼓励小企业贷款从业人员能放贷、放好贷、管好贷。2007年小企业贷款从业人员最高奖励金额达2.1万元。根据小企业贷款的特点和管理实际,合理地确定了此类贷款的责任追究规定。此类贷款如属正常原因形成的,贷款逾期至月末未收回的,按照责任人管理尽职情况给予其按贷款本金1-2%的经济处罚,按贷款本金的0.5-1%分别给予其他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自逾期之日起,一年内仍未收回的部分才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贷款责任。通过制度建设和管理奖惩办法的执行,有力地促进了行风建设。我行行风评比一直位居全县金融系统前列,得到了广大客户的好评和上级的认可。
我行在信贷支持小企业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小企业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推出适合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行信贷审批扁平化管理,减少贷款审批环节;进一步推进授信工作,提高服务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水平,力争银企双方实现更好、更快、更高地发展,努力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腾飞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