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作用的法律思考
粮食市场化的全面推行,国有粮食企业能否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是关系国家粮食安全,也关系国有粮食企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必须着力做好由形象主渠道向市场主渠道转变这篇大文章。
一、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是发挥主渠道作用的思想基础
当前,国有粮食企业普遍存有两种模糊认识:一种是盲目认为不论怎样改变,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
地位不会动摇,一味故步自封而坐失良机;另一种是悲观失望、无所作为思想,认为粮食市场全面放开,自己的优势没了,与竞争对手不在一条起跑线上,只好坐以待毙。这些认识明显的折射出,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市场化进程中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已经成为发挥主渠道作用的绊脚石。因此,当前应着重从“四个转变”入手:
一是在企业发展思路上,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从传统的粮食流通业向现代粮食物流业转变。二是在企业发展模式上,要由政府附属型和单纯经营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诸如铁路转运线、周转货台、储粮仓库、粮食检测设备及技术等,变企业自用为社会共享,大大延伸企业的经营服务空间。三是在企业发展策略上,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向社会化、集团化、网络化发展转变。四是在企业经济增长方式上,要树立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多元化、管理模式多样化转变。从而使企业的思维方式和自主创新方式,与粮食市场化的需求相合拍,真正挖掘出国有粮食企业市场主渠道作用的潜力来。
二、掌握粮源是发挥主渠道作用的先决条件
粮食市场化改革将国有粮食企业与粮食生产者的关系推得更近了。农村千家万户种粮食这是中国国情,国有粮食企业必须从这一实际出发,去考虑企业发展的切入点。
一是在发展“订单农业”中唱主角。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中占据重要位置,为此,首先要给订单农户配送良种,送种植技术,培训技术人员,让农户种订单.粮放心、省心和舒心;其次要让利给农民,粮食优质优价,让农民得到实惠,并让农民参与流通后的二次分配,心甘情愿与国有粮食企业结成长期的生产经营协作关系。
二是与种粮大户结成粮食生产经营利益共同体。目前农村出现土地向种粮大户转移的趋势,这有利于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国有粮食企业要主动与种粮大户建立相对稳定的粮食生产基地。加大对资金、良种、技术、化肥等生产资料的投入,生产的粮食由国有粮食企业全部包销,双方按合同合理分配收益,各得其所,从而使“订单农业”提高到更高级的程度。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四、走联合发展之路,是发挥主渠道作用的组织基础
发展横向经济联合,走共同发展之路,对于粮食市场化的国有粮食企业来说,仍然是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所谓粮食企业的横向经济联合,就是打破行业和地区壁垒,通过资本和有效资产的联合,技术和人才的联合,经营和管理的联合,使企业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多元化、经营领域多样化、管理模式多样化,成为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进而推动新的粮食流通的建立和形成。从目前看,粮食企业的横向经济联合有多种途径:
一是大型国有粮食企业走资本联合之路,不断壮大自身的经济实力。通过招商引资,兼并或收购破产企业,活化存量资产,借以改善企业条件和设施,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带动能力。二是与中小粮食购销企业联合,构建适合市场需求的新型粮食购销网络。要充分利用国有基层粮食购销企业仓储条件好、贴近农民、网点分布广等条件,扩大购销网点覆盖面,为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网络体系打下基础。联合的方式,可以相互参股,形成企业紧密层,让其在实施“订单农业”和网点配送上发挥重要作用;也可以实行委托代理制,办理代购、代存、代配送业务,以扩大国有粮食企业在市场上的控制面和影响力。三是粮食购销企业与粮食加工企业联合,在提高粮食附加值上做文章,以扩大原粮的转化能力,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四是与粮食消费大户联合,建立常年供货关系,以达到合作双赢和关系持久的目的。五是与中介组织联合,增强国有粮食企业市场化服务功能。为完善粮食市场体系、服务粮食市场运作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