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汇报材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脱贫攻坚作出新的部署,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军号,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xx县民政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等原则,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建立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的工作机制,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2017年全县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6年10月12日《中国社会报》就我县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进行了报道。
一、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按照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xx县从2016年5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195元;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290元。2016年全县城镇低保1017户,1845人,共发放资金720.5585万元,农村低保5935户,9519人,共发放资金2100.715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二、精准认定低保对象
由于低保工作涉及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保证xx县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实际工作中严把四关。严把民主评议关。按照《沧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评议办法》,新申请低保对象全部参加本村由党员及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而且参加民主评议人员都要签字。严把程序资料关。严格按照程序,县、乡(镇)、村级分级负责,该谁调查的谁调查,该谁签字的谁签字,出现问题,逐级追究责任。严把公示关。低保新申请对象审批前不仅在本村公示7天,而且报阳光xx办公室网上公示。2015年5月,xx县又投资8万元在全县312个自然村全部建立固定封闭的农村低保公开栏,对本村所享受低保的家庭信息和申请低保的条件、程序全部公开。严把入户核查关。低保申请对象审批前,民政局低保核查中心都要入户核查,确保入户核查率达到100%。2016年至今,共核查城乡低保1663户、2720人,新纳入农村低保596户、948人,复查已享受农村低保733户、1184人,其中,核查群众举报低保35户、50人,共清退农村低保367户、588人,真正做到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切实做到分类施保
对有一定收入的低保家庭,据实精准核算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按照人数足额补差。对无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的低保对象,按照xx县低保标准全额补助。目前xx县最低补差标准每人每月165元,最高补差标准205元。xx县农村低保人户比值为1.76。对于充分享受低保政策,足额领取低保金后家庭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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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及时开展救急难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2016年全县共救助临时困难群众576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2万元。2016年对全县尿毒症患者特殊医疗救助159人次,共发放救助金31.8万元(每人每次2000元)。2016年为全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家庭总计10577人救助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104.715万元,确保五保户、低保户参合率达到100%。
xx县系国家确定的贫困县,全县共有84个贫困村。据扶贫办统计信息,全县84个贫困村共有756人需要社会兜底保障,需要医疗救助1540人,之前经民政局核查中心核查已将340户570人符合低保条件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范围,27户29人已纳入特困供养范围。2016年以来救助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内城乡大病患者115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366.9569万元。12月16日医疗救助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正如总书记所说。言必信,行必果。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强化社会合力、强化基层活力、强化任务落实,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完善低保认定政策,积极推进按户施保,认真核查漏保人员,做到应保尽保,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完成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