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办典型材料

饶阳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处于黑龙港流域,辖4镇3乡,197个行政村,总人口3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万人,总面积57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8万亩,为传统农业县。2002年,被河北省确定为扶贫开发重点县。2007年,河北省扶贫开发百里棚菜长廊项目以饶阳县为核心区启动,推进了全县产业化扶贫进程。近年来,我县瞄准一个群体(贫困群众),围绕两大产业(蔬菜、畜牧),抓好三大项目(设施蔬菜、畜牧养殖、劳动力转移),大力实施扶贫开发“细胞工程”,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来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958.1万元,扶持21个贫困村发展棚室3975个,小拱棚韭菜760亩,建成百亩以上棚室大方23个,百里长廊发展棚室1.8万个;发放斯格猪2464头,小尾寒羊4676只,奶牛73头;完成劳动力培训转移1361人;新打机井72眼,上变压器64台套,新修道路25310米.带动群众年增收4.5亿元,使6444户、24058名贫困群众实现了脱贫出列目标。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副主任王国良、郑文凯,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臧胜业、副省长宋恩华、沈小平、省政府顾问张和等领导同志先后到我县进行调研,都对我县扶贫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2008-201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县”;2008-2010年,连续三年在衡水市扶贫工作综合评比中名列第一;连续三次在县行风评议中名列前三。主要做法及措施:

1、强化领导,健全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政府主管领导为副组长,扶贫、财政、农牧、农联社等15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立了年初部署,每季调度,月月汇报,年终考核的工作制度。同时把扶贫工作列入乡镇目标管理体系,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干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让各级干部头上有目标,肩上有担子。各乡镇、村均成立了扶贫工作小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扶贫领导体系,逐级分解目标,定期督查,年终考核,为我县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引入竞争,提高各级抓好扶贫项目的积极性。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主要是在四个层面引入了竞争机制:一是对各乡镇引入竞争机制。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高、动手早、行动快、项目集中的乡镇,加大财政扶贫资金和部门整合资金倾斜力度。县委、县政府同时制定了奖励政策,对棚室建设前三名乡镇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每建成一个百亩以上棚室大方,以奖代补1万元,各乡镇对村也制定了相应激励办法。二是对县直各部门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明确包村帮扶单位的扶贫责任目标,签订帮扶责任书,列入年终考核目标,县扶贫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帮扶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年终考核兑现奖惩。三是对扶贫村引入竞争机制。财政扶贫资金、各部门帮扶资金打破均衡,向积极性高的贫困村倾斜,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各村进度调整资金投向,进度慢,工作力度小的要调整出部分项目资金,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抓好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四是对县扶贫办引入激励机制。明确规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获省以上荣誉,奖励县扶贫办1万元。激励机制的制定实施,有力促进了产业化项目,尤其是百里棚菜长廊项目的实施。三年来,贫困村新建棚室3975个,百里长廊项目区新增棚室1.8万个,带动群众增收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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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体帮扶,构筑扶贫工作合力。为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我县落实三个层面的帮扶措施,建立了全程、全面、全方位的立体帮扶机制。一是上级部门帮扶。各乡镇村和县扶贫办全力配合省“四帮一”帮扶单位工作,认真做好各种服务,每年都邀请帮扶单位领导来我县或亲自到帮扶单位与单位领导交流与沟通,落实和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构建起了和谐共进的帮建关系。三年来,各帮扶部门共计投入帮扶资金物资1500万元,用于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了行路难、用水难、办公难等问题,受到干部群众的欢迎,省“四帮一”帮扶队员被我县吸纳为荣誉市民。二是抓好县级领导帮扶。实行县级领导包村责任制,每位县级领导一对一帮扶一个扶贫联系村,县领导经常深入到村,进入实地调研,探民情,知民忧,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发展难题,有力促进了扶贫工作的开展,包村干部被群众称为“家里人”、“贴心人”。三是调动县直部门帮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一帮一”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选择了经济实力较强的部门进行一对一帮扶,各单位坚持扶贫先扶智的原则,帮助群众改变“等人扶助”的老观念,树立“自我发展”的新观念,引导群众积极实施扶贫项目。同时,结合自身职能特点,有资金帮资金,有物资帮物资,有技术帮技术,全方位开展帮扶工作,三年来,整合部门资金2500万元用于贫困村科技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村“两办室”、学校条件改善等,使贫困村群众素质、技能大大提高,村容村貌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5、严格管理,发挥扶贫资金最大效益。我县始终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一步完善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切实发挥了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一是资金投向明确,项目编制科学。我县按照省市有关扶贫政策要求,组织人员深入贫困村,根据各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经济状况、群众意愿等情况,在科学论证基础上确定扶贫项目,并详细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力求做到科学、严谨、实际、有效,为扶贫资金科学合理的使用奠定了基础。二是拨付资金及时,入户比例较高。在项目实施中,我们严格推行报帐制,根据各村项目实施进度,坚持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验收,及时报账,及时公示,及时足额下拨扶贫资金,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效防止了挪用、滞留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三是各项制度健全,资金管理严格。我们严格推行公告、公示制度,设立了公示牌和标志牌,每村成立监督小组,实施专户管理,严格报帐手续,在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实行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给群众一个交代,还干部一个清白,在历次资金审计和检查中未出现一笔违规资金。工作受到广大贫困群众的认可,在全县行风评议中,县扶贫办始终名列前茅。四是信贷力度加大,致富能力增强。扶贫到户小额贷款是贫困群众重要的项目资金筹措来源,通过积极协调,县农联社、县农行等涉农金融部门,三年来,共为贫困村协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5000万元,有力的支持了扶贫产业的发展。五是互助金运行规范,效益得到发挥。对13个互助金试点村强化管理,严格规范,建立了互助金运行机制,实现了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给群众建起了自己的“小银行”,为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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