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七措施抓好安全防范
元旦将要来临之际,返乡人员逐渐增多,农村信用社在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没有出现一例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安全防范工作始终坚持“七抓”:
一抓安全防范教育。以教为主,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案防工作会议精神,通报治安形势、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提高案防意识。二抓稽核和安全检查。突出查、堵,经常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放在临柜、守库、押运各项制度的落实。同时,取得公安部门的协作,加大全社营业网点及运钞环节的巡查力度。
三抓员工思想、行为排查。加强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对员工行为进行排查、筛选,排查出的重点人员,明确专人进行重点帮促,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筑牢道德防线。
四抓安全设施建设。在重要营业网点安装了录像监控和防弹玻璃,下辖网点安装了报警系统,制订安全防范工作预案,逐步配备、规范安防设施。
五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寓教于乐的学习先进教育活动,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典型模范的示范、带头和激励作用,践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增强职业道德观念,自觉抵制、防范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抓贷款外对。进行外对贷款检查,重点检查贷款发放后有无冒名贷款、以贷谋私、内外勾结骗套贷款、无效担保、无效抵质押贷款及虚假联保贷款等,及时发现和预防贷款风险,预防和减少经济案件的发生。
七抓责任落实。修订制度,逐级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领导、员工层层明确责任,形成相互制约机制,增强员工案防责任心,对违规者严格追究责任,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目前已形成联社领导管中层干部,中层干部管分社负责人,分社负责人管员工,员工管好自己和周围可疑人员的齐抓共管的安全防范网络。
姚王庄信用社
第二篇。农村信用社安全防范对策结合笔者在农村信用社保卫部门的工作经验,联系农村信用社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现状,通过调查访问了解到,农村信用社实施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中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一、农村信用社实施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1、思想观念存在差距。当前,部分农村信用社主任员工,对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甚至少数信用社领导和员工把安全防范工作片面地理解为安全防范工作就是保卫科(股)的事,与农村信用社网点关系不大,不属于农村信社网点职责范围的模糊认识,导致部分农村信用社网点安全防范工作未能全面开展,对辖内基层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还有部分基层网点负责人和员工重业务讲效益轻安全防范,对安全防范是例行公事,只要不出事,皆大欢喜,或者说起责任来,安全第一,忙起来则效益第一,置安全防范于可重可轻之间,疏于实际性的开展。基层网点本身各方面的工作和接洽也多而杂,加之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已参差不齐,安全防范工作常常受到其他工作和个人生活习惯的冲击,制约了基层网点安全防范工作的正常开展,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安全防范业务知识不精通。基层网点员工安全防范业务知识了解甚少,这是制约基层网点安全防范发展的瓶颈问题。安全防范工作既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又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不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就很难开展安全防范。基层网点员工平时从事业务技能操作。为广大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平时也难以有时间和机会接受安全防范方面的培训,对一些必需的安全防范知识只能单纯地通过文件和制度来纸上谈兵,各网点虽然配备了一名兼顾安全员,但由于人事调动频繁,岗位不固定,也难以有心去钻研,难以独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具体表现在:对安全防防范知识缺乏了解,了解的渠道也单一;理论少,实践演习(演练)更少;对安全防范设施的了解和操作不到位;对安全防范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
3、宣传力度不足,监督力度不够。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大,部分法人单位对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再加上部分基层网点负责人和员工认为安全防范工作劳而无功,任务重而杂却无成绩可言,或认为责任重、专业性强而产生畏难情绪,不愿意担任兼职安全员来接手安全防范工作,从而导致基层网点安全防范工作达不到应有的力度。
二、针对当前农村信用社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1、转变思想,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农村信用社要把案防检查与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县联社内控人员在例行检查时,除了对内勤和外勤岗检查外,同时还要进行安全防范检查,使基层网点的安全防范工作既能纳入有效地日常检查、季(年)考核和评优评先中来,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基层网点的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县联社保卫科对全辖内基层网点有在安全防范上履行着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但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仅靠保卫科几名保卫专干还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基层网点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居地都有派出所、镇政府;对居地人员、社会环境较熟悉;周边邻居、单位可以联防……。站在安全防范第一线的基层网点就在充分利用优势,调动一切力量,发挥群防群治,因地制宜的作用,减少安全防范中的失控漏管,要充分发挥对基层一线情况熟、底数清的优势,结合当地实际,把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和安排,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同时相应开展和安全防范工作。
2、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对基层网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的业务培训,是提高基层网点安全防范中的人防的基础,保卫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对基层网点员工的安全防范业务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人防”技能。在培训中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应该学习必要的安全防范常识和法规;应该学习安全防范的三个预案操作程序。要将安全防范常识和操作程序上墙或成册进行宣传学习。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宣传工作作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环节,基层网点要针对安全防范的经常性和集体性的特点,结合不同的安全防护期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案例和经验教训,结合工作和网点实际探讨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努力形成培训“一个安全员,带动全网点的点面效应”,县联社还可以组织创建安全文明网点等活动,增强上下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大对安全防范的检查、监督力度,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督促都不予以整改的网点,坚决依法依制进行处罚,并通过内刊、文件进行通报,促使其他类似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也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篇: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形成及防范措施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形成及防范措施内容提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以及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下,农村信用社在旧体制下积累形成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暴露,金融风险日渐显现,严重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已然危及到农村信用体系的金融安全。本文就次现象就行分析理解,寻找方法缓解这种现象。
关键词:产业结构经营体制金融风险
一,农村信用社风险成因
(一)总资产,不良资产数量和结构
中国总体出现了信贷质量低下,不良信贷比例过高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利息收入和中国的农村信贷的总体环境。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缺陷导致了连年亏损,进而产生连锁反应,导致了整个农村信贷风险的产生。有局部向总体扩张,出现了严重的信贷风险和体制问题。不良资产成因
一是外部经济因素,首先是乡镇企业的高债经营导致经济效益低下。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涌现出了很多乡镇企业。可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存在了太多的问题,集中表现在经营管理模式不当,科技含量过低,生产效益低下以及起步资本过少等。由于起步资本过少,所以乡镇企业的发展必然要依靠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从目前的市场来看,有将近50%的乡村企业开办的过程中没有资金投入,全部依靠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而且后期经营过程中也是依赖信用社的帮助。出现了高负债率的情况。并且由于经营不当而破产倒闭的乡镇企业,其最后的营业亏损都会嫁接到农村信用社身上而产生金融风险。降低了信贷质量。其次是行政干预,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自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一些特殊需要的项目在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利用行政手段要求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导致了贷款结构的主动调配性的丧失。也影响了整个贷款的产业结构和经营体制。
二是缺乏独立性,1996年以前,农村信用社还是隶属于农业银行,其性质虽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可是缺乏对于资金的可调控权。主管银行把自己本身经营产生的问题强压到农村信用社身上,使农村信用社在主管行,信贷人,担保企业等各种关系中成为了一个桥梁,一个垫脚石的角色。而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
三是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一些企业趁机套取,躲避,架空信贷。集中的表现形式是“新官不理旧账“,村街两委的高频率精选更换,导致了以空壳套取资金的不良贷款模式,特别对于一些经济发展滞后,集体经济空壳化的村街集体。农村信用社很难将贷款收回。
(二)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
前期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模式粗放经营,超规模,超比例发放贷款较为严重。造成短期贷款长期化,固定资产凝固化的现象。带来了资产,期限,结构的强烈反差。使信贷资源周转缓慢,产生危机。信用社的内控制度处于松散状态,缺乏系统性、整体性。有些制度的订立属于应急措施,仅限于解决某些具体问题,属短期行为;各种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强,整体性差,存有相互矛盾之处和空白地带;
目前农村信用社虽然已建立了大量的相关内控制度,但受体制的影响和各信用社都是独立法人单位的现状,这种内控管理模式在执行时就表现出了一定的滞后性,内控以事后控制为主,监督活动多为合规性审查,主要是查阅凭证、账簿、报账、报告等看得见资料或发生问题后的清查处理。
(三)操作体系、技术、意识落后,员工职业素质偏低
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员工职业素质偏低是导致操作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尽管加大了员工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的学习培训力度,但效果不明显。同时,重经营、轻管理的思维模式忽视了对全员的风险意识教育,放松了法规制度的学习,造成员工对操作风险认识不全面,合规经营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漠,隐含着一定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同时,内控机制有效性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业务主管部门检查监督职能弱化,稽核部门势单力薄也都是形成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主要原因。
(四)其余方面原因经营体制不灵活导致的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按照有关规定,基层农村信用社应当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经营体制。但事实上是农村信用社经营并不灵活,由于联社的统管过死并没有实现“责、权、利”的有效统一。“惜贷”、“怕贷”、“惧贷”思想较为严重,限制了业务的发展。
法人结构不完善、产权关系不明晰
村信用社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些深层次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使法人治理结构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局限。这些矛盾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产权不明晰。产权制度是经济运行的基础,决定了企业组织生产和经营方式。没有明晰的产权制度,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股权比较分散、单一,基本上未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属粗放式的经营管理。比如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多由上级联社任命,而不是经法定程序产生,或虽有程序,也只是走走形式。这些问题一直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导致社员对信用社关切度不高,法人治理不落实,根源就在于模糊的产权制度;
2.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表现为社员代表大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理想,理事会与经营班子集于一身,决策、执行职能混淆,监事会也远未发挥其应有的监督职能
二,对策研究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
1.扩大农村信用社规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只有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步伐,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一是增资扩股,扩大规模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要延伸信贷范围,扩大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三是要转变经营作风,改进贷款方式。实行对社员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对农业生产贷款优惠的政策。
2.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强化内部经营管理。农信社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要尽快强化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自律机制。加强对贷款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严格财务管理,在经营管理上实行股金公开、贷款公开和帐务公开。要坚持贷款的集体审批制度,健全落实贷款的担保抵押制度,逐步推行贷款的风险度管理。
(二)实行政策扶持
化解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必须调整现行对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政策。一是国家财政拨付资金,核销“五小”企业呆坏账和解决政策性保值贴补利息;二是适当减免税赋或降低对农村信用社的课税税率,对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税率;三是适当放宽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限制,适当批准农村信用社开办新的业务,如国债买卖、票据贴现、代理保险等。
(三)强化员工队伍建设
信用社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数据,通过法律规范、宣传教育、检查惩处、征信评级、分类管理等手段,促进管理对象自觉守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速专业人才的培养。既要在业务上注意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的培训,又要注意培养监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廉洁勤政,要通过学习、培训等不同方法和手段,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通过在检查中学习,在学习中检查的方法,培养和锻炼监管人员的独立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对一些实际问题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完善考核评比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岗位培训机制充分发挥每个外汇监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创新经营理念
大力促进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鼓励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适度竞争,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
(五)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尽快制定《农村信用合作法》,确立农村信用社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村信用社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使农村信用社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二是剥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使农村信用社甩掉包袱,轻装前进;三是加强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信用观念,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四是坚决避免对农村信用社的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重点抓好对其年检工作;五是人民银行市、县两级支行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管,一方面控制住新风险的产生,另一方面着力化解已暴露和潜在的风险。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支农业绩的考核,使其不偏离支持“三农”的方向。
(六)加强金融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农村合作金融监管局和分支机构成立相应的农金监管部门以来,从建章建制做起,以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为中心,积极开展工作,使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走入正轨,并初步取得了成效。但鉴于农村信用社存在较多经营困难和较大的经营风险,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工作困难重重。在当前的农金监管工作中,应以加强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和资产风险管理为中心,重点监管以下几方面:
1.认真做好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的预警和支付缺口的预测工作。一旦有支付危机的苗头和倾向,要随时向上级报告。
2.督促和帮助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制定统一的业务经营基本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风险监测制度。
3.继续开展以机构调整和加强内部管理为内容的资不抵债农村信用社综合治理工作。
(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通过建立新的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新的理事、监事组成理事会、监事会,聘任主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在信用社内部形成分权决策制度。同时,强化风险管理与内控制度建设,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内部控制管理是在特定的治理结构下,对有关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的决策、制订、组织实施和协调的制度安排。内部控制管理组织结构的设计和安排,应满足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全面性、集中管理、独立性和程序性等几个基本原则的要求。
八一些现实可用的措施
大力推行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风险低,周转快,可稳步提升信用社的收入,吸纳资本,提升信用社的抗风险能力。这就要求信用社改变经营模式和方法,信贷面向大众,简化信贷手续。为最广大的社区和农民群众提供简单快捷的信贷。提升自己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进而慢慢接触信贷危机。
大力政治不良贷款
这是切实可行并且必须实施的政策,资产的流失严重会更加加剧不良贷款的增多,必须通过适当的方法较少或者解除不良信贷。其产生的不光只有资产的流失,还有农村信用社的影响力,信贷信誉以及经济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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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及防范措施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及防范措施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发展很快,贷款的高速增长,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提升了农村信用社的知名度,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但是,贷款操作风险也日渐显现,如何处理好贷款增量与质量的关系,加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有效地防范贷款操作风险,已成为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信贷风险
1、信贷资产质量反映不实。一是贷款到期转贷较多。贷款到期后,只要能收清利息,很多农村信用社都采取办理转贷的方式,特别是大额贷款到期后多次转贷,影响了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掩盖了其风险。二是通过转抵债资产的方式实现“双降”,并且抵债资产大多不能抵偿贷款本息,掩盖了贷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保证抵押流于形式。当前农信社规定了除小额信用贷款外,一般采用保证抵押形式,以防范贷款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保证担保贷款中,对保证人资信和担保能力调查不实,出现一人多保、交叉互保等情况,导致担保流于形式。二是对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偏高,在收回抵押物进行处置时,其变现价值不足抵偿贷款本息。而且对抵押物缺乏有效的监管,潜在风险大,监管措施不严,有些企业采取以次充好调换抵押物或者擅自处置抵押物,使抵押流于形式。
3、贷款管理不实。一是贷前调查不力,投向不准。对贷款实际用途不清,有的还存在放跨区放款现象。二是疏于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未及时进行有效的跟踪检查,贷款档案不全,保管不善,致使贷款管理出现出现漏洞。
4、内控管理不严。当前农信社建立了大量的信贷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对防范信贷风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制度流于形式。片面强调集体审批和审贷分离制度,认为只要程序“合法”的贷款就是“合规”贷款,而忽视了贷款的“三性”原则。二是农信社的各岗位之间、联社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会计、稽核监督人员在行使职权上缺乏相应的独立性,使内部监督与控制乏力。
5、贷款营销出现偏差。当前农村信用社为了开拓贷款市场,实行了贷款营销制度,把信贷人员发放贷款的多少直接与资金相挂钩,部分信贷人员一味追求贷款数量,而忽视贷款的质量,造成有的营销贷款形成了风险。
6、贷款责任追究不力。有些联社对放款责任的有关规定未进行细化和落实,有的地方信贷人员调动频繁,接任者不理旧帐,导致责任不清,责任追究也形同虚设。
二、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1、坚持市场定位,立足服务“三农”。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的投向上,要始终坚持以“三农”为主、以小额贷款为主、以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主。农村信用社要加快发展,要占领市场,要提升地位和作用,决不能以偏离经营宗旨、出现贷款风险为代价,不能使贷款形成风险。农村信用社应更新思想观念,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支农服务水平,要站在大农业的高度来做好信贷支农工作,继续加大对与“三农”相关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信贷投入,真正找准农村信用社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和土壤。
2、真实反映贷款形态,加大清收力度。农信社应按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特别是对办理转贷、收旧贷新、借新还旧或展期的贷款,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凡是生产经营不正常、担保抵押不足值、不能偿付所欠贷款利息的,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同时应制定农信社不真实反映贷款形态应承担的责任及相应的处罚规定。
3、严格担保抵押手续。担保的意义在于当风险发现时,建立一种补偿的机制,使农信社的风险得已转移和化解。一是在办理保证担保贷款时,必须加强对保证人担保资格及其能力的审查。为了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可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保险机构和担保机构,通过开办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当风险发生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从而降低农信社的贷款风险,或成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以政府牵头,地方财政、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既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又有效地防范了贷款风险。二是在办理抵押担保贷款时,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关键要看是否易于保存,不仅要看原值,更要看可变现净值,必须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贷款不得超过抵押物变现值的70%。三是在办理质押担保贷款时,必须与出质人签订质权合同,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贷款一般不得超过质物现值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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