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BC银行案件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卡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卡业务风险管理,防范与控制风险的产生与损失,保障银行资金和持卡人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银行卡业务风险,是指发卡银行、特约商户及持卡人在发卡、受理及使用等环节上出现的非正常情况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案件。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二条银行卡实物管理

1、个人金融部及各营业机构建立银行卡档案管理制度银行卡档案是指办理银行卡业务过程中,使用生效的有关开户申请表等文件资料。个人金融部及各营业机构应制定专人负责管理银行卡档案,注意防止虫蛀、鼠咬、霉烂等事故的发生,保证银行卡档案完整无缺。

2、银行卡库存盘点制定

(1)个人金融部对空白卡要由专人入库保管并定期盘点。

1(2)各营业机构应建立银行卡库存登记簿,记载账面及实物库存情况。定期查库,核对账簿与库存,做到账实相符,每次查库完毕,应将库存情况详细登记,以备查考。如发现帐、实不符,应立即报上级管理部门组织追查处理。

(3)个人金融部对空白卡、回收作废卡等,均要入库保管,按照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回收的作废卡,应剪角作废后入库保管。统一销毁时,应有个人金融部、党群保卫部、纪检监察室、稽核审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现场监督销毁,严防作废卡散失。

(4)如发生空白卡遗失被窃等事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银行卡领用制度

(1)各营业机构须派专人向个人金融部领取空白卡,领卡人须持《凭证调拨申请》,《凭证调拨申请》须写明卡领用种类和数量。

2(2)个人金融部凭证保管员审核上述手续无误后,并开具一式二联《出库单》,并由领卡人在领用人签字栏签收。其中,第二联由领卡人带回领卡行,第一联由个人金融部凭证保管员作出库凭证。

(3)领卡营业机构收到银行卡后,应立即核对种类数量。经复核无误后,及时在核心系统进行入库操作。

4、银行卡即申即办制度

(1)我行采取银行卡即申即办,柜面领取制度。(2)在银行卡申领时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规定,对账户信息进行核对,确保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

(3)各营业机构均可接受客户申请,直接办理银行卡柜面申请业务。

(4)各营业机构对前来申领银行卡的客户,符合申领手续,即进行柜面办理,当场领取银行卡。在客户领卡时,发卡机构要做到:

(a)领卡人开立活期储蓄结算账户;

3(b)核实本人有效证件,确保证件真实有效;(c)向其说明银行卡的使用、挂失等注意事项。(5)旧卡换领新卡时,持卡人应同时上缴旧卡,由营业机构剪角作废,并予以收回。各营业机构将收回的旧卡定期上交总行个人金融部,做作废卡的核销处理。

第三章风险管理

第三条涉及银行卡人员职责的要求及管理

1、必须熟悉银行卡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有关法律与条例,具备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银行卡风险事故的能力

2、个人金融部应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公检法机关等部门建立经常的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严格防范,严厉打击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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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银行总行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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