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申请书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票据。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办理无真实商品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企业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并符合以下条件:(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3)近两年在我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行提交下列资料:

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

2.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4.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抵(质)物的有关资料(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经办行应按照客户信用等级收取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aa级(含)以上客户可免收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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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银行违规签发承兑汇票的审计1、审查承兑金额较大的分支行是否按规定收取保证金,手续费的收取比例是否正确,是否落实了有效的担保,签发的承兑汇票是否超过规定的额度,承兑申请人是否符合承兑条件,银行有无为已有的不良贷款的企业继续签发承兑汇票,有无为非经营性单位签发承兑汇票,以充分揭露银行承兑汇票的违规行为和经营风险

2、审查有无掩盖承兑汇票垫款的情况。通过审查银行承兑汇票台账和有关往来账户、保证金账户以及企业存款账户,审查有无将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挂往来科目,或通过分析,对年未有承兑余额的单位进行排查,关注日期的衔接和金额相近的汇票,是否是为同一客户开出的滚动承兑汇票以掩盖银行垫款问题,并同时掩盖银行的不良贷款。

(三)对银行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账外放款的审计通过审查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和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登记簿,检查承兑汇票的领用、已用、作废、未用各环节的控制管理是否严格规范,登记是否完整,注意是否存在开出承兑汇票未登记,作废的承兑汇票未收回统一保管等问题。如果存在上述问题,则应进一步追查,有无利用开出承兑汇票不登记或利用虚假作废承兑汇票搞体外循环等问题。